0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学生申请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2、普通高中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3、中职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4、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5、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02.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03.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单招专业
1.专业名称:影视导演,单招数:100
3、专业名称: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单次参赛计划数:110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市、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所在学校候选人所在地核实获奖证书,颁发签名盖章的获奖证书。 3月29日资格审核当日携带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到学校,按成绩到指定窗口报名加分。
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市、省、全国艺术、体育比赛,可申请艺术、体育奖项加分。考生所在学校将于3月29日颁发获奖证书,并在获奖证书上签字盖章。资格审查当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按照成绩到指定窗口办理加分登记。
7、艺术、体育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资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