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少数名族加分
不加分。根据此前发布的《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保留并调整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1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即取消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江苏省属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袭清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扰伍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台办负责审核;拍李前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
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2022
2022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有: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源衡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取消1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取消少雹脊做数民族考生报考江苏省属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以上调整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我省按新政策执行。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江苏省2022年普通野老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按填表说明规定的流程完成相应职能部门资格审核,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给予相应资格。
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掘局带),录取时力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判芦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考生加分资格审核: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类加分资格考生的审核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台办负责审核。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
同等条件考生优先录取要求: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腊州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江苏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现在高考还有哪些加分政策?
高考加御猜分政策
一、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初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消雀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初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初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镇桥型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二、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三、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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