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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江苏招生(佳木斯大学招生简章)

admin 2023-04-30 73 抢沙发
佳木斯大学江苏招生(佳木斯大学招生简章)摘要: 佳木斯医科大学分数线。佳木斯医科大学分数线:1、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河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

佳木斯医科大学分数线

佳木斯医科大学分数线:

1、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河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3349;

2、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天津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4分,唯仿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8331;

3、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河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4068;

4、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江苏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正胡50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457;

5、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举山拦数线为48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0832。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大学04年高考分

每年高考分数线都牵动很多高考考生家长的袜游神经,2022年佳木斯高考录取分数线多少分呢,本文高考升学官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19-2021年历年佳木斯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数据,可供大家参考。

一、佳木斯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01、2021年佳木斯高考各行毁批次线统计表

省份 年份 考生类别 批次名称 分数线

佳木斯 2021 文科 艺术类(本科批) 265

佳木斯 2021 理科 本科一批 415

佳木斯 2021 理科 本科二批 280

佳木斯 2021 理告带销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21 理科 体育类(本科) 196

佳木斯 2021 理科 艺术类(高职专科) 150

佳木斯 2021 理科 体育类(高职专科) 150

佳木斯 2021 理科 艺术类(本科批) 210

佳木斯 2021 文科 本科一批 472

佳木斯 2021 文科 本科二批 354

佳木斯 2021 文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21 文科 体育类(本科) 247

佳木斯 2021 文科 体育类(高职专科) 150

佳木斯 2021 文科 艺术类(高职专科) 150

数据来源于高考升学网,查询请登录:

02、2020年佳木斯高考各批次线统计表

省份 年份 考生类别 批次名称 分数线

佳木斯 2020 文科 体育类(本科) 249

佳木斯 2020 文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20 文科 本科二批 356

佳木斯 2020 文科 本科一批 483

佳木斯 2020 理科 体育类(本科) 210

佳木斯 2020 理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20 理科 本科二批 301

佳木斯 2020 理科 本科一批 455

数据来源于高考升学网,查询请登录:

03、2019年佳木斯高考各批次线统计表

省份 年份 考生类别 批次名称 分数线

佳木斯 2019 理科 艺术类(本科) 236

佳木斯 2019 理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19 理科 本科三批 324

佳木斯 2019 理科 本科二批 372

佳木斯 2019 理科 体育类(本科) 223

佳木斯 2019 文科 本科一批 500

佳木斯 2019 文科 本科二批 424

佳木斯 2019 文科 本科三批 348

佳木斯 2019 文科 专科批 160

佳木斯 2019 文科 体育类(本科) 254

佳木斯 2019 文科 艺术类(本科) 254

佳木斯 2019 理科 本科一批 477

数据来源于高考升学网,查询请登录:

二、佳木斯部分大学录取分数线

1、

一、佳木斯大学2021年最低录取位次统计

1、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4598;

2、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江苏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457;

3、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0832;

4、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江苏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26166;

5、2021年佳木斯大学在宁夏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5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2960;

年份 院校(招生方向) 招生省份 科目类型 所在批次/段 最低录取分 最低位次

2021 佳木斯大学 辽宁 历史 本科批 536 12688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532 91375

2021 佳木斯大学 河北 历史 本科批 525 23349

2021 佳木斯大学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524 24766

2021 佳木斯大学 天津 综合 本科批A段 524 28331

2021 佳木斯大学 江西 文科 本科二批 522 31717

2021 佳木斯大学 河南 文科 本科二批 513 54068

2021 佳木斯大学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508 74598

2021 佳木斯大学 湖南 历史 本科批 504 31404

2021 佳木斯大学 贵州 文科 本科二批 503 29108

2021 佳木斯大学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502 84457

2021 佳木斯大学 福建 历史 本科批 500 18912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9 135564

2021 佳木斯大学 重庆 物理 本科批 498 60081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7 138219

2021 佳木斯大学 河北 物理 本科批 488 98638

2021 佳木斯大学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86 74678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83 157800

2021 佳木斯大学 山东 综合 普通类一段 482 190908

2021 佳木斯大学 福建 物理 本科批 481 62806

2021 佳木斯大学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480 100832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77 165521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一批A段 472 8007

2021 佳木斯大学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71 82000

2021 佳木斯大学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458 126166

2021 佳木斯大学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51 81894

2021 佳木斯大学 北京 综合 本科批 449 31652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一批A段 447 29256

2021 佳木斯大学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43 115105

2021 佳木斯大学 辽宁 物理 本科批 443 65926

2021 佳木斯大学 山西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36 76614

2021 佳木斯大学 安徽 理科 本科二批 432 142357

2021 佳木斯大学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30 176326

2021 佳木斯大学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29 30861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一批A段 425 35614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20 14594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一批A段 415 38639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一批B段 415 38639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11 15924

2021 佳木斯大学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00 297990

2021 佳木斯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K段 389 60415

2021 佳木斯大学 广西 理科 本科二批 389 104687

2021 佳木斯大学 贵州 理科 本科二批 388 106980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提前批 384 48872

2021 佳木斯大学 陕西 理科 本科二批 384 98464

2021 佳木斯大学 新疆 理科 本科二批 358 -

2021 佳木斯大学 宁夏 理科 本科二批 354 22960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51 59750

2021 佳木斯大学 内蒙古 理科 本科二批 347 47691

2021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46 61448

2021 佳木斯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一段 337 15996

数据来源于高考升学官网,查询请登录:

二、佳木斯大学2020年最低录取位次统计

1、2020年佳木斯大学在山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401;

2、2020年佳木斯大学在重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3848;

3、2020年佳木斯大学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9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0480;

4、2020年佳木斯大学在黑龙江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3519;

5、2020年佳木斯大学在黑龙江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8711;

年份 院校(招生方向) 招生省份 科目类型 所在批次/段 最低录取分 最低位次

2020 佳木斯大学 浙江 综合 平行录取二段 547 104767

2020 佳木斯大学 天津 综合 本科批A段 535 28589

2020 佳木斯大学 河北 理科 本科批 518 99755

2020 佳木斯大学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517 148936

2020 佳木斯大学 河北 文科 本科批 514 32158

2020 佳木斯大学 贵州 文科 本科二批 512 19950

2020 佳木斯大学 山西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99 16401

2020 佳木斯大学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96 74143

2020 佳木斯大学 山东 综合 普通类一段 495 180182

2020 佳木斯大学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494 30247

2020 佳木斯大学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94 117284

2020 佳木斯大学 北京 综合 本科批 492 28886

2020 佳木斯大学 安徽 理科 本科二批 485 110594

2020 佳木斯大学 湖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83 94538

2020 佳木斯大学 山西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79 70050

2020 佳木斯大学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75 68528

2020 佳木斯大学 广东 理科 本科批 473 140366

2020 佳木斯大学 湖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72 81783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一批A段 455 39172

2020 佳木斯大学 重庆 理科 本科二批 455 63848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41 14237

2020 佳木斯大学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33 30723

2020 佳木斯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K段 430 50924

2020 佳木斯大学 陕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29 77766

2020 佳木斯大学 贵州 理科 本科二批 427 85992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27 16583

2020 佳木斯大学 宁夏 理科 本科二批 413 16216

2020 佳木斯大学 辽宁 理科 本科批 399 86581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98 58468

2020 佳木斯大学 广西 理科 本科二批 395 100480

2020 佳木斯大学 吉林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95 48262

2020 佳木斯大学 新疆 理科 本科二批 391 -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84 63519

2020 佳木斯大学 内蒙古 理科 本科二批 377 46534

2020 佳木斯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一段 362 13411

2020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B段 340 78711

2020 佳木斯大学 江苏 理科 本科二批 313 150784

2020 佳木斯大学 吉林 理科 本科二批B段

佳木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腊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佳木斯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佳木斯大学,历旅国标代码为10222,校址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258号,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类型定位:教学研究型大学。办学层次定位:以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稳步发展继续教育。

第四条 学校始建于1947年,现已发展成为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佳木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佳木斯大学招生委员会”、“佳木斯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佳木斯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和“佳木斯大学本科招生录取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向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并执行招生工轮烂燃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制定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5.负责招生宣传策划及组织实施;

6.组织实施本科生远程录取相关工作;

7.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如果设置则数量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预留计划进行投放使用。

第十条 佳木斯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

2.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安排专业录取依据。

4.实际高考成绩同分的同一专业志愿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首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其次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5.江苏省考生非艺术类理科专业采用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文科专业采用选测科目为历史、地理、政治(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实行艺术类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厚基础、宽领域、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自2012年起实行大类招生工作。

序号

大类名称

包含专业

1

教育学类

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2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3

机械类

隶属于工学08-I类,所含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4

能源动力类

隶属于工学08-I类,所含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

5

农业工程类

隶属于工学II,所含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

6

电气类

隶属于工学IV,所含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

电子信息类

隶属于工学IV,所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8

工商管理类

隶属于管理学,所含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

9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隶属于管理学,所含专业物流管理

10

美术学类

美术学、绘画

11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备注:1.机械类、能源动力类按学校工学I大类培养,统一进行分流;

2.电气类、电子信息类按学校工学IV大类培养,统一进行分流;

3.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按学校管理学大类培养,统一进行分流。

第十六条 日语、朝鲜语、英语、英语(S)、俄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七条 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费执行标准以黑龙江省发改委、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立校内综合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友和社会奖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佳木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本科招生网网址 ,邮编154007,联系电话(兼传真)0454-8796220/8618158,电子邮箱245271757@163.com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佳木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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