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已经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具体的照顾政策内容下面将由我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尽请关注!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4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银带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拿慎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锋敏芦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江苏高考政策
其他信息:
1、高中文理不分科: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2、多地实行“3+3”模式:“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扒碰、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春则谈。 3、外语一盯庆年两次考试: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该项政策下,让考生拥有多次机会。 4、两项依据,一项参考:两依据为: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参考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此来综合评价高考考生。
江苏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
其他信息: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带羡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清举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答行碧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020年江苏高考录取办法及照顾政策公布
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慧洞神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前亏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五)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颤蔽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要求,及时缴纳录取费用。
高校依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问题(如招飞、军校招生体检复查不合格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相关工作。
(六)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江苏大学成人高考照顾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照顾及奖励政策: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在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骨干,录取时可照顾20分。
2、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归侨、归侨子女等其他照顾条件参考《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3、若个别专业确因上线人数不足,不能开班,可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或邻近教学点就读,或联系其他院校录取就读。
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森缓。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4、退役士兵报名工作具体办法及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等医学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祥颤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医学类专业不得跨市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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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政策2023
江苏高考政策2023。
1.2023年高考什么时间报名?
答: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报名。
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高考报名?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谈禅则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3.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何报名?答: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6.在我省就读的随迁子女如何报名?答: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含棚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7.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如何报名?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袭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8.在我省的港澳台籍考生如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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