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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江苏考单招政策(2018年江苏省单招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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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江苏考单招政策(2018年江苏省单招试卷)摘要: 江苏单招免试条件。江苏单招免试是指在高中毕业后,没有参加过普通高考,但想通过其他方式升入高等院校的学生可以通过单独招生的方式免试入...

江苏单招免试条件

江苏单招免试是指在高中毕业后,没有参加过普通高考,但想通过其他方式升入高等院校的学生可以通过单独招生的方式免试入学。江苏省单招免腊大试条件如下:

1. 年龄要求:在2018年9月1日前出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工科专业可以放宽到25周岁)。

2. 学历要求: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证明的人员。

3. 综合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

4. 技能要求:能熟练掌握高中阶段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达到普通高校招生的标燃缺准轮段竖。

5. 专业要求:选择的专业必须与高中所学专业相关或具有一定的衔接性。

总之,江苏单招免试对考生的素质要求比较高,需要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考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能够适应高等院校的学习要求。

2018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2018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单招自主招生计划1225名,23个特色和优势专业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普前郑判通高校,素有“江苏商界的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是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省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院校。学校在校生1.5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2万余人。专任教师665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40人,高级职称比例达35%。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53%以上,具有“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91%。学校连续六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大力强化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根据职业发展和岗位要求设置课程,将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内容嵌入课程,积极推行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实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职业岗位需求零距离对接。

23个特色和优势专业纳入单招自主招生

2016年年纳入单招自主招生生的专业为会计、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空中乘务、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高尔夫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等23个专业。

单招自主招生计划1225名

报名条件:已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丛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报名时间:1月15日—1月20日慧改;报名网址: 。

申请文化联测免考考生类型及条件

(1)学测在2A2B或3A1C及以上等级的`考生;(2)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3)取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4)获得校长推荐并经公示的考生。

4月26日组织综合素养测试

学校实行“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语、数、外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时间定于3月30日在各地区进行;综合素养测试由学校组织,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均纳入综合素养测试范围,定于4月26日在学校进行。报考空中乘务、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以上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或专业加试;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确认并提供加分材料。(备注:具体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电话:400-040-1156025-52710208

单招自主招生QQ群:172580840193087211

E--MAIL: jsjmzb@163.com

网址:

招生网:

2012年-2016年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年份

毕业生人数

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协议就业率

2012年

3687人

95.30%

98.89%

98.89%

2013年

3817人

96.56%

98.99%

98.99%

2016年

3680人

95.48%

99.10%

99.10%

江苏提前单招分几次录取

江苏提前单招分2次录取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汪神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下同),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8、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李帆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成绩转换。转换后的成绩(含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下同)科目不得超过三门,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更高要求的,哪陵雹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牛的学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2018年单招政策

2018年单招政策:

2018年单招政策有改变:招生录取办法不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B段。 高校专项计划: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本省申报考生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根据各县(区)招生办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的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单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闷纳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之后进行。2018年单招学校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进行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上缴报名考试费。专升本考试难在英语,英语考试没过,专业考得再好也没用。英语科目是必考的公共科目,是水平考试,要靠平时积淀,英语水平要求要达到三级以上才有把握。

2018年单招的情况要看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像2017年各学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简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表。

扩展资料

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

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单招考试面试环节注意事项:

1、单招考生在进行单招晌亏面试环节时要宴罩神注意见到单招面试官主动问好,虽然这个问好不是为了和单招老师套近乎,但是也是起码的礼貌问题,也会让单招考官对你的第一印象有所加分。

2、单招面试要注意着装的整洁干净和简单,不要穿着奇装异服出席单招面试。在妆容打扮上也要以清新干净为主,切忌浓妆艳抹。

3、单招面试在回答单招面试官问题时,不要紧张,要注意语言表达的通顺和流畅,对于知道的问题可以平稳作答,不懂的地方不要装作很懂的样子,直接说明你对问题的困扰和不理解之处都是很正常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独招生

2018年江苏省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入学录取工作的通知

【 #高考# 导语】 高考频道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45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单招录取工作

(一)录取体制

在对口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平行院校段返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专业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运燃帆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本专科批次院校服从志愿均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录取,公办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民办院校服从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各批次均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三)奖励与照顾政策

1.关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旁雹学生获奖考生的奖励政策:

(1)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且获奖的竞赛项目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较高成绩作为专业技能成绩。

(2)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3)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如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先参加本科阶段的投档与录取;如考生被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后,在2018年5月参加国家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由考生在6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根据其已填报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转录到省属本科院校学习。

(4)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如超过满分值,以满分300分计)。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

(5)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6)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7)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8)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关于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的奖励政策:

(1)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四)降分录取政策

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经研究批准,可给予政策性降分,降分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以内。

(五)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14日开始,具体安排为:

5月14日至5月16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5月17日至5月19日,专科批次院校录取。

二、“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自2015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录取。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且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

(二)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三)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三、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一)注册入学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注册入学程序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三)注册入学时间安排

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

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5月23日

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四、录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性和公平公正。注册入学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注册入学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注册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维护招生信誉,确保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2.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或学生注册申请信息,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3.根据教育部2018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计划。

4.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有关中职学校要积极做好注册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主动向考生宣传解释注册入学的政策,通知注册入学的时间节点,指导考生申请注册入学。

5.高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高校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与录取新生名单应完全一致。高校须妥善保管好上述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单位)领取密封后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还须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五、招生经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101005010400002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六、其他事项

1.各招生院校须认真填写《2018年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录取期间联系方式》(见附件),并于5月1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汤老师;联系方式:电话025-83235986)。

2.对口单招(含“转段升学”)招生院校须于5月11日,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高职院校须于5月20日,根据我院提供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Web服务器,熟悉有关录取政策,核对招生计划,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用户名、登录密码、相关录取软件及注册表另行通知。)

3.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及有关中职学校,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18年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录取期间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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