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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招生计划(2013江苏高考报名人数)

admin 2023-05-01 78 抢沙发
江苏2013年招生计划(2013江苏高考报名人数)摘要: 江苏省2013年文科上线率(≥本二)和录取率,理科上线率和录取率是多少。2013年江苏高考人数45.1万人,本科招生计划本科207611人,本...

江苏省2013年文科上线率(≥本二)和录取率,理科上线率和录取率是多少

2013年江苏高考人数45.1万人,本科招生计划本科207611人,本科录取率超46%,本二及以上录取率超30.78%.

具体计划如下:

(1)文科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本科计划841人,第一批本科8391人,第二批本科21202人,第三批本科22848人;

(2)理科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本科计划2527人,第一批本科33528人,第二批本科55996人,第三批本科39019人;

(3)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公办本科计划14832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计划6603人;

(4)体育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公办本科计划1523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计划301人.

江苏2013高碰轮考分数线预测:

文科分数线一本大约350分,二本在330分左右;念悄理科一本线360分左右,二本线310分左右。

江苏近年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仔吵渣

一本 文341理340 文343理345 文345理355 文理348 文理330

二本 文311理312 文319理320 文321理328 文理326 文理300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专科招生简章(本省)

院校国标代码:12923

省内招生代码:1957

院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学费标准: 普通类、艺术类专业:13000元/年;

中外合作类专业:23000--25000元/年

办学许可证号:132021110000080

收费许可证号:02004801400

一、学院概况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经济活跃、名企荟萃的“长三角经济中心城市”无锡,坐落于的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质的苏南第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自1998年创办以来,学院依托长三角地域旺盛的人才需求,倾心培育了巧老者万余名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就业率始终稳居98%以上,其中78%的毕业生在苏南就业。

目前,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与管理学院、新英格兰学院、国际商学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数字艺术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和继续教育学院8个院系,已逐步形成了汽车类、机电类、会计类、建筑类、航空类、艺术类六大品牌专业群,一个国际本科平台,43个热门专业。

2012年,学院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开展本科教育合作,成立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附属南洋学院,将高等职业教育对接应用型本科教育,通过“专转本”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多种本科深造渠道。致力培养高素质、高学历、更受社会欢迎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我院是国家劳动保障部授权的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无锡培训中心、考试站;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无锡首批实训和培训机构。学院汽车技术服务专业群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汽车技术服务实训基地”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高职实训基地”;近年来,我院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首批“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创新实验基地”。多次被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品牌专业群荟萃

汽车类专业群

1、办学实力较雄厚。学院与奥迪、大众、通用、本田、丰田等品牌的总机厂直接签约,全球三大车系——德系、美系、日系技术培训中心先后落户我院,学生得以系统化地全面掌握业内前沿的专业技能,这在全省是的。此外,学院还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合作成立了奔驰、宝马技能培训基地,专门培养高端汽车销售人才,颁发全国通行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行业证书。

2、教学模式较新颖。学生在大二即与企业签订协议,以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进入各大品牌汽车技术培训中心学习,毕业时不仅获得大专文凭及“汽车维修检测师”等十大资格证书,更可获得高端品牌汽车总机厂颁发的上岗证书,从而实现高品质就业。

3、实训条件较优越。学院与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奥迪、广汽本田四大汽车品牌主机厂共建的孝薯四个现代化汽车实训中心,是江苏省民办高职院校中的汽车示范性实训基地。学生在校内汽车实训中心按汽车主机厂含饥提供的规范要求接受培训,确保了专业技术的实训质量。

4、社会认可度较高。我院是国家劳动部汽车维修专项技能鉴定中心授权的培训考试站,可独立颁发汽车维修中高级证书、汽车营销师、二手车评估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我院作为中国华汽教育联盟的核心学校,是华汽教育的教学实验基地、教改研发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我院汽车专业是无锡市重点专业和江苏省重点专业群建设基地,招生人数多年连续名列前茅。

5、先进的工学交替模式。我院与汽车企业签订协议,通过工学交替模式联合培养汽车电子专业应用型人才。“工学交替”班的学生在三年学习过程中,每年安排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企业提供带薪实践岗位,学生学费降低一半。

6、丰硕的教学成果。我院每一届毕业生都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与认可。学院2012年分别荣获“上海大众SCEP项目创新奖”称号、“上海通用校企合作2011-2012年度优秀教学团队奖”。此外,我院学生在全国、省、市职业技能大赛中频频获奖。2012年,我院汽车专业群建设名列无锡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榜首。

机电类专业群

1、与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国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委培、工学交替”教育模式。将国际化、先进的生产技术、现代化企业管理等引入教学内容,促使学生掌握更全面的专业技能以及具备国际企业管理能力。

2、先进的“三双”校企合作育人方法贯穿始终。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共同开展教学,学校的学业导师、思政导师和企业的实践导师组成工学结合教学项目组进驻企业,从思想、身体、学习等方面全新呵护学生健康成长。在学校与企业“双环境”下,将专项技能、综合技能的培训与学生职业规划相结合,培养学生全方位素质;学生同时具备学生和员工的“双身份”,不仅掌握扎实的理论和技能,更能提前熟悉生产流程、岗位职责和企业文化,提前具备社会人的基本素质。

3、完善的人才培养运行机制。每学年学院安排工学交替班的学生到企业参加4-6个月的上岗实践。在3年培养期间,不仅在学校就读核心专业课程,还要在企业完成增值课程学习,接受欧美、日本国际先进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的教育,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大大提高。

航空类专业群

1、专业化的师资团队。核心教学团队由民航一线师资领衔,专业教师由在东航、印度尼西亚鹰航等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工作多年的空中乘务员担任。

2、成熟完善的教学体系。学院的开放式人才分流培养系统让学生在新加坡国际旅游航空方向、航空安检空保方向、航空乘务方向、民航服务方向、本科教育方向进行学习。打造人才国际化、知识专业化、就业高端化的发展之路。

3、量身订做的实习就业保障体系。入学即享有航空教育三大平台保障、五个方向指引体系。就业面向国航、东航、海航、深航、吉祥、新加坡航空、大韩航空、浦东机场、南京禄口机场、迪拜机场,也可进入上海铁路局杭州段、上海段、南京段工作。

4、一流的航空实训条件。学生将在一流的航空模拟实训中心完成特殊行业培训,该中心拥有空客A320静态模拟舱、中英文广播系统、世界机模展览室、形体礼仪实训室、时尚化妆形象设计中心、VIP接待实训室、才艺实训室、综合语音实训室、头等舱调酒服务区、计算机模拟中心等完善的训练设施,以及按照德国标准新建的两个航空多媒体恒温教室。

会计类专业群

1、建立“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提高江苏省高职院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获得率。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有关的职业证书考试内容融入到专业课的授课当中,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达到70%。同时,学生毕业时还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美国助理管理会计师证书,保证学生毕业即具备上岗资格。

2、工学交替的办学模式,真正实现低学费入学、高品质就业。我院与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共同组建"实践、教学、就业"一体化的会计专业委培班,合作培养银行业务数据处理会计从业人员,并提供带薪实践岗位,学生学费大幅下降。

3、整合优化教学资源,真正实现授课。与国际接轨,引入国际先进课程、引进国际优秀教师、引领会计专业国际化优势办学;与联姻,特聘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与行业对接,专聘行业专家加盟教学团队,从而形成用打造名专业的"效应"机制。

4、三进三出的培养方式,将工学交替落到实处。即学生在整个三年学习期间,先后有三次进入企业实践的机会,实现“理论——实践”交替安排的培养模式,让学生对理论知识理解的更加透彻,对专业技能掌握的更加扎实。

5、专本并行的双证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层次。特设国际商学系本科教育工作站,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班以及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班已为近三百名在校专科学生提供了本科教育,让学生双证同得。

建筑类专业群

1、大力推行双证教育。学生毕业时除毕业证书外,还可获得建筑业“5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书,毕业的同时得到岗位准入资格。

2、合作,名企携手,共育人才。与上海同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的合作使学生有机会进入高校深造学习;与金螳螂集团、精享裕建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了高层次的就业平台和广阔的就业前景。

3、实训设施一流,教学手段先进。学院拥有省内一流的造价、安装、结构、测量、材料等多个先进实践实训中心,结合工作项目实例教学,真正做到深入现场接触项目实体,为学生增加更多的职业体验与从业经验。

4、以赛促学,加强学生实践操作的培养。工程造价专业被评为无锡市重点建设专业。我院学生在全国高校算量大赛、江苏省高职院校土建类CAD绘图大赛、无锡市造价、测量、制图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奖。2012年获得 “广联达杯”全国高等院校工程算量大赛团体三等奖;2011、2012连续两年获得江苏省高职院校土建类CAD绘图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团体奖项;在无锡市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工程算量竞赛中,2011年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012年获得二等奖。

国际本科平台

我院是江苏省开展中外合作本科办学时间较早、成果丰硕的学院之一,三个专业均经教育部门核准,列入国家统招计划。近年来,我院新英格兰学院已成功输送900余名学生赴国外留学,其中480余人进入硕士以上课程,300余人已经获得澳洲各大学的硕士学位。其中40.94%的毕业生进入澳洲G8(全球100强)就读。我院中澳合作项目被教育部列为中外合作办学全国调研样板项目。

省内中外合作办学历史较长,出国人数和成功率较高。新英格兰学院是我院与国外知名院校直接合作的本科学院,是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时间较早、成果最丰硕的学院。出国流程规范、经济和安全,出国率高达90%。

全英语教学,与外方大学在教学质量上严格保持一致。学院常年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高水平外教队伍,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完全按照国外教育模式进行教学,所有教材均是国外最新引进的原版教材,由外籍教师进行语言和专业课程的全英语教学,优秀学生可以获得不同额度的奖学金。

灵活人性化的管理使学生出国后能快速适应留学生活。充分关注学生的自身特征,帮助学生从高中阶段的“严格管理”向出国后的“无人管”的学习环境顺利过渡,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学生既能顺利完成国内课程,又能顺利衔接国外合作院校的本科教育。

双文凭在手,可自主选择定居国外或回国实现高品质就业。计划内招生,学生完成合作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后获得“双文凭”,即由我院颁发的高职学历证书(专科),同时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本科)文凭。

二、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文、理科类、艺术类考生;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贯彻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核考生档案。

2、面向普高的文、理科考生注册入学录取原则:

(1)根据“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等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并且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等级加分指4门必测科目中,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20分,B级加10分,C级及D级不加分。

(2)优录原则:对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我院优录条件的,可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面试在8月份注册申请前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题库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面试的条件:

A.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B.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C.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报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与原则

第一种方式: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今年首先参加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第2小批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填报志愿资格线,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选修科目不作要求;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种方式:凡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同样可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申请报考我院的相关专业。我院艺术系的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在普通类招生。

四、对学生奖、助、贷及优惠政策

(一)资助及优惠政策:

1、报名优惠:凡在注册填报志愿前在我院报名的同学,开学报到时学院给予2000元一次性高额学费优惠。报名地点:学院本部或我院驻各招生工作组。

2、“工学交替”薪酬补贴:凡报考我院 “工学交替” 教学模式专业的学生,开学后自愿签订学院、企业(单位)、个人三方培养协议,同时,在三年学习过程中,根据教学计划,服从学院安排,到学院的合作企业上岗实践,三年期间,上岗实践时间大约16-22个月左右。

我院 开展“工学交替” 教学模式的专业、学费标准及企业薪酬补贴见下表。“工学交替”班同学同时享受报名优惠。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企业助学补贴(元/年)

实际缴纳学费(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3000

6500

6500

汽车电子技术

13000

6500

6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000

6500

6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3000

6500

6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3000

6500

6500

会计

13000

6500

6500

市场营销

13000

6500

6500

酒店管理(烹饪与中西点技术)

13000

8400

4600

酒店管理

13000

8400

4600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南洋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及技能单项奖励。

4、企业奖学金:中锐奖学金、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苏州东山宾馆等给予1000元-40000元不等奖励。

学生的获奖面高达40%以上。

(三)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办理额度6000元无息助学贷款。

五、招生专业计划

2013年我院共设置68个专业(方向),以满足考生选择要求。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为准。

六、其他

1、 本章程仅适用于江苏省招生工作,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 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 85553200

传真:0510—85553950;85556621

2、学院地址: 江苏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 214081

4、电子邮件: xyzb@wsoc.edu.cn

5、学院网址:

6、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人联系方式:

负责招生区域

负责人

联系方式

QQ

南京地区

刘老师

15358131766

1298293609

无锡地区

房老师

13921196112

1072978989

苏州地区

金老师

18013537871

260616826

吴老师

13861453101

1871146036

常州地区

王老师

18115009909

1249181908

镇江地区

张老师

18605112151

1438729892

盐都、建湖

宋老师

18921861583

1330676536

阜宁

王老师

15895335209

1137880903

射阳

王老师

18936301904

1227322557

东台

姜老师

18962057312

584117977

滨海

严老师

15961911887

1543174968

高港、姜堰

程老师

13357799818

1677737808

兴化

张老师

15152671235

1637721008

泰兴、靖江

陈老师

18014522796

750579398

贾汪、铜山

姜老师

13921501151

12285686

新沂

孙老师

18118594794

1756454167

睢宁

张老师

18912025302

1950909119

邳州

包老师

15252249300

1476565493

丰县、沛县

于老师

13665117857

2450811808

楚州、涟水

杨老师

18952372583

1728326232

姚老师

18932343003

2635118296

新浦、赣榆

朱老师

15371522928

2826238051

东海

颜老师

18014407117

1508205498

灌云、灌南、响水

王老师

13812518065

293313024

扬州地区

杨老师

15312845831

492811038

宿迁、泗洪

柳老师

13337853960

2232640064

沭阳

张老师

18936913765

577907198

泗阳

徐老师

13814257356

1279868932

2013复旦大学江苏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医学院选测等级降为AA

和去年相比,理科录取线要在400分以上,文科起码要在397分以上,但是这明行种分数只作为参考,更准确的还是要看全省排名情况,理科排名全省前300名,渣缓文科排名前200名的,可以报考。

今激梁哗年复旦大学计划在江苏招生300名左右,其中220名是自主招生名额。

2013.江苏省高考招生计划是多少人数?

招生计划:今年共有1515所高等学校计划在江苏招生392521人,其中招收统考生计划382866人,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招9655人。统招计划中,本科204119人,占比为53.31%。专科178747人,占比为46.69%。江苏招生考

试网

统招计划中,提前本科计划0.3万人,本一计划4.2万人,本二计划7.26万人,本三计划6.4万人,高职专科计划12.8万人,注册入学计划3万人。文科类计划12.95万人,理科类计划21万人,艺术类计划4万人,体育类计划0.24万人。

2013.江苏省高考招生计划是多少。

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高考本科计划招生6320人

2013-05-13

· 中国药科大学2012计划招2730人 在江苏本科招560人2012-05-24

· 南京农业大学2012计划招4500人 在江苏招900人2012-05-24

· 南京医科大学2012计划招1600人 在江苏招1400多人2012-05-24

· 南京理工大学2012计划招4010人 在江苏招1200人2012-05-24

· 河海大学2012计划招5000人 在江苏招1200人2012-05-24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在江苏招生计划增加285人2012-05-24

· 东南大学2012计划招4000人 在江苏招1500人左右2012-05-24

· 南京工程学院2012计划招5950人颤老 在江苏招3820人2012-05-23

· 南京审计学院2012计划招5100人 在江苏一本二本招2379人2012-05-23

· 南京医科大学2012计划招1600人 在江苏招1400多人2012-05-23

· 南京师范大学2012计划招4000人 在江苏招2800人2012-05-23

· 南京理工大学2012计划招1200人 新增三茄闷升个罩棚专业2012-05-23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计划招4490人 增加热门专业计划2012-05-23 苏州大学2013年在本省计划招生3265人

· 东南大学2012计划招4000人 比去年增加30人

江苏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学校简介:南京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大学。共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段耐察、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工学院、理学院、渔业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7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拥有3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

2、2013年预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21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12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9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3、除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招生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办法》。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直博生”招生选拔办法》。

4、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人数20名,仅限报考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统考考生采用同一试卷,单独制订初试分数线。

5、单独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考生及南京地区考生在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

6、2012年起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和推荐免试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免学费。硕士生在规定学制(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学位硕士2年)读书期间均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助研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津贴。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握茄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亩颤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关于培养目标、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复试、录取等等信息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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