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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初中升高中政策(江苏省初中升高中)

admin 2023-05-02 816 抢沙发
江苏初中升高中政策(江苏省初中升高中)摘要: 我家孩子在无锡上学,想考无锡的高中,怎么弄?。目前无锡的高中录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01 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即高中在中考之前面向优秀学生单独...

我家孩子在无锡上学,想考无锡的高中,怎么弄?

目前无锡的高中录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01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即高中在中考之前面向优秀学生单独实施的招生行为。

根据往年惯例,信尺基本上下学期开学不久,高中就会签约第一批自主名额。近几年,教育部门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享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无锡市第一中学、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太湖高中、天一中学、省锡中。

自主招生在相应招生片区内的招生人数不得低于总招生人数的50%。

无锡6所热门高中,在每年的招生中需要将大部分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所初中。比如市一中分配给孩子所在的初中10个名额,那么孩子只要考进本初中报考一中孩子的前10名,并达到了市一中当年的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就能进市一中。

分配生需要满足的条件:

1、学籍在所就读的初中满三年(初中中途转学不享受分配生名额);

2、分数达到报考高中的分配生最低控制线。

今年,无锡市区热门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相关初中的政策。无锡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其余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

2021年 无锡一中: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5分;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5分;太湖高中: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注: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1年无锡城区热门高中

分配生计划

2020年江苏省天一中学分配计划招生605人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0年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分配计划招生630人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

1、以上分配数不包含省锡中在惠山区内自主招生计划40人和科技特色班计划60人。

2、各校指标分配数中,在最低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省锡中数慎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03 统招

统招即统一招收的学生,招生范围面向全市,不受招生片区的影响。统招全市所有报考该校的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热门四星级高中统招人数占总招生人数10-15%,其他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招生均采取统招

04 完全直升

完中直升即完全中学(既有初级中学的学段,又有高级中学学段的学校,是一种学校制度)的部分优秀学生免试直接升入高中部就读。

无锡市仅大桥、外国语、湖滨中学、一女中这四所中学可行完中直升招生工作方案。

05 特长生滑毕高

艺术特长或体育特长的学生,中考之前须提前通过高中组织的加试,通过后才有被录取的资格。热门四星级高中的特长班基本只面向区域内的初中生

06 科技班

六所热门四星级高中,每年高中允许招收一个科技特色班,须通过学校举办的科技特色班测试(加试)后方有资格报考该班级。

注:普通高中不超过招生计划2%的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

07 国际班

国内学校与国外学校合作举办的国际教育体制。由国内学校承担教学管理,按照国外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英文教材,采取双语及全英文授课的模式培养国际型复合人才,旨在培养适应全球发展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2019年江苏省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19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发挥考试评价对推动中学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正确导向作用,优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镇江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

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兼具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中考命题、考试、阅卷和招生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方案

(一)学业水平考试

1.命题要求

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导,以镇江市各学科考试说明为依据,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试题难易适中,具有较好的区分度。

命题要符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重视思维创新,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科目、分值和用时

镇江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梁岁皮生工作方案

3.文化学科考试日程

镇江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4.相关说明

(1)体育学科考试

参加我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当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2019年初中体育学科中考考试方案、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学科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94号)精神执行。

本市应届考生跨市(区)就读的,统一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体育中考。往届生在报名所在市(区)参加体育中考。

(2)英语学科考试

英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满分120分,用时共120分钟。其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用时20分钟,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满分90分,用时100分钟。

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取得2019年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

(3)地理、生物学科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

初二年级未参加过我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19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

初二年级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其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两门学科中有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的,可在2019年中考时申请重考,按其重考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

(4)升学成绩处理

2019年升学考试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雀侍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总分。以上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橡差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成绩总分。

5.阅卷形式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各市(区)和市属有关单位设阅卷点组织评卷。阅卷教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选聘,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全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6.成绩通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生的成绩或排名。

(二)部分学科学业水平考查

1.物理、化学实验考查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以各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查时间为5月上旬。其中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教科研中心会同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结果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为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A”(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降分录取待遇。

2.其他学科考查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生物实验技能等学科考查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考查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测试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2020年艺术中考按照《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镇教发〔2017〕85号)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初中要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认真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6项内容全部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为“A”,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降分录取待遇。凡评定结果为A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四)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全卷得分满60分,物理、化学学科全卷得分满50分,即可认定该学科毕业成绩及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部分)整卷得分超出100分,毕业成绩仍按100分计。

考试(考查)未达到及格(或合格)等次的学生,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或合格)以上的,一律计为及格(或合格)。

考试(考查)成绩及格(或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全部达到C及以上(或合格)的,准予毕业,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重申我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镇教办发〔2013〕211号)精神核发毕业证书。

没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的考生,以及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且未能参加补考或补考仍未及格(或合格)的考生,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中考志愿填报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我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2)高中阶段在校生和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19年中考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3)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热点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2.报名规程

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1)关于本市应届生。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学校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2)关于本市跨市(区)就读考生。本市户籍考生原则上不能跨市(区)报考。跨市(区)就读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法定监护人在考生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且有自己的房产(不得为商铺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各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初审和集中上报工作,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

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就读、拟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报名参加中考。

(3)关于往届生。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可在指定报名点(市教育考试院或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4)关于外省市户籍考生。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附件1),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收费标准

根据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精神,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

4.体格检查

考生在中考之前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各地各校要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检查质量。

(二)志愿填报

2019年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段上网填报志愿。

1.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所有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违规招收外省及我省其他设区市的考生。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与招生计划相符,并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填报时间

5月27~29日。

3.志愿类别

(1)热点普通高中;

(2)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五年制师范;

(3)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4.志愿填报规定

(1)热点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可选择当地一所热点普通高中填报。

(2)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3+4”分段培养班与五年制师范志愿;

三类之间可以兼报,设A、B、C、D、E、F六个平行志愿,中职“3+4”分段培养班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在计划中选择填报。

(3)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志愿;

分两个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是第一阶段,两者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中职“3+3”是第二阶段。

(4)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填报志愿时,凡未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栏中表明意向的,视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热点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五年制师范。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与录取

1.热点普通高中将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依据2019届初中毕业生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合理分配到各初中。

2.初一入学时非择校生、且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2019届毕业生,才享有热点普通高中分配指标的降分录取资格。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要求,要通过设置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有效措施,引导初中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2018~2020年市区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当年该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以下35分内。2021年起,市区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当年该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

(三)录取要求

1.高中阶段学校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按照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志愿。只要被检索的6个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电子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在分数排序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英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检索投档。

“3+4”分段培养班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当地四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录取分数线。

2.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新生必须经过中考,并经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取消或更改;一经录取,不再投档。

4.投档结束后,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学校,可根据招生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补录。

5.新生入学后,由录取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学校录取、开学两周内未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关于自主招生

2019年继续加强对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的培养实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经过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可在初中学校推荐和考生自荐的基础上,通过查验学生材料(如初中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才艺作品、获奖证明和成长记录等)、特长面试、笔试等形式,按一定比例拟定预录取人选,报市教育局审核。凡中考后文化成绩符合报考学校要求的,招生学校可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关于民办高中招生

民办高中招生要在市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按照计划自主招生,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面向市内招生时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我省其他设区市的招生计划均为预留计划,必须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经批准同意后,市教育局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方可招生,录取手续由招生的民办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民办学校擅自招生而导致所招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市教育局将削减直至取消该民办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六)关于体育、艺术特长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报考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艺活动,并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体育竞赛中,获各市、丹徒区、镇江市区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两名(非热点普通高中前四名)或球类比赛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经测试确属运动水平较高的学生;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以上称号的考生。

2.参加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会演获个人项目一等奖;或参加全省艺术考级获得十级的考生。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须在3月31日前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招生方案(包括体育项目名称或艺术类别名称,招收名额、专业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经批准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镇江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附件3)。经所在学校审核无误后,于5月10日前送交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定专业测试对象。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后将测试合格名单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实行同批次优先录取,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标准由学校确定,至少达该校录取分数线的60%)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凡被普通高中优录的体艺特长生须参加学校安排的体艺活动。

(七)优录政策

1.华侨子女、港澳户籍的考生,台湾省籍学生、台商随行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录取时加5分投档。

3.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市教育局、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13〕101号)精神,在录取时: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含见义勇为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子女,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

③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加5分投档。

4.公安民警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在录取时,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和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加10分投档。

5.受到市及市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以上优录对象如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可按标准加分投档,不重复加分。所有优录对象均需填报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优录呈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由学校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优录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所有优录对象必须在初中毕业学校醒目处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学籍管理

1.各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录后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2.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实行最低控制线。市教育局根据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市区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因学校私自招收,无法取得高中学籍、无法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承担,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民办学校按生源地中考成绩跨市招收的学生,应参照本市最低控制线分数在中考总分值中的占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对于民办学校通过独立招生考试跨市招收的学生,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的参与指导下确定最低控制线。

保障制度

1.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热点高中指标生范围及享受优录政策的学生名单(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简章、招生办法及预录取名单等均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毕业学校提前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制度。考试、招生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试和招生中有关问题的投诉。

3.问责制度。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绩。对在宣传、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中,违规组织考生报名、跨市(区)招生和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违规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并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同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各市及丹徒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面向本区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并报送市教育局。

以上要求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关于印发江苏盐城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 #中考# 导语】 考 网从盐城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关于印发江苏盐城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盐城市2022年初中毕业信判与升学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市教育局将对方案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盐城罩坦判市教育局

2022年3月5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制定《盐城市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导向功能,引导各地各学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物改展。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根据开齐开足课程要求,引导各地各学校规范执行课程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开展全科教学,为学生高中阶段学习夯实基础。

2.导向性原则。根据高中教育培养目标需求,引导全社会科学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

3.创新性原则。按照国家和省考试评价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在分值确定、内容选择和表现形式上进一步体现新课程理念,落实艺术素质测试进中考和生物、地理等学科以分值计入中考成绩要求。

4.综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用综合性评价代替一次性考试,引导学校做好学生过程评价和成长记录,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三、考试科目

盐城市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简称“中考”)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的评价标准由市教科院制定发布。

1.学业水平考试

2022年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总分为800分。生物、地理科目已于2021年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完成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体育考试按《2022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集中采用计算机网上阅卷;考生各学科成绩统一合成后发布。各学科考试形式、分值等见下表。

2.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实验考查和实践技能考查两部分,考查结果按学科以A、B、C、D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项目。

(1)理化生实验考查: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依照往年要求组织实施,考查内容见市教科院制定的相关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三年级的4月份完成,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二年级的5月份完成。

(2)实践技能考查:实践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术、艺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等。

信息技术考查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考查内容及要求见下表),考查形式为上机操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实施,在初二年级的5月份完成。

艺术素质测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期测评相结合,终期测评按《关于做好2022年盐城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终期测评工作的通知》(盐教卫〔2022〕1号)执行。

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的考查内容与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学校统一组织考查。

3.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初中三年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2)评价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和各班班主任负责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其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3)评价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班主任评价与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及必要的“过程记录”。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和认定。各学校应将评价学生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和家长做出解释和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4)结果运用。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六个方面,有一个方面被认定为不合格或D等,不得报考四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有两个方面被认定为不合格或D等,不得报考三普通高中。

四、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考生利益,确保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盐城市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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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溧阳中考政策

一是恢复中考时间。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常州市中考时间有所推迟。截至目前,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防疫形势总体平稳向上向好,经研究决定,中考时间恢复至6月18日—20日进行。具体为:6月18 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道德与法治、历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二是开展艺术测评。从今年起,在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简称“艺术进中考”)。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采用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测评)与终结性评价(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总分,由平时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构成,平时成绩测评分占总分40%,综合素质测评分占总分60%。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结果采用A、B、C三个等级呈现。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今年4月8日,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中的综合素质测评已经结束。

三是规范成绩复核。为维护常州市中考的公平性、权威性、严肃性,科学、合理、公开地做好中考成绩复核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参照省高考成绩复核办法,制定《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成绩复核分为首次复核和再次复核,分别由评卷组和仲裁组负责实施。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提出复核,评卷组先进行首次复核,考生如果对首次复核的结果有异议,再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得出的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受理考生对再次复核认定结论的异议申请。成绩复核的结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告知考生,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四是完善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进一步完善常州市职业院校网上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的运行办法,除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3+4”、“5+2”项目外,全市所有考生报考职业院校其它所有专业均在招生平台进行。第二个办法完善非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取办法。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复读生和社会考生。从2022年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报考四星级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五是增加两个项目。第一个是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增加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简称“5+2”项目),从今年起,该计划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面向全市招生。第二个是高品质示范高中“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项目。从2022年起,在高中招生计划中增加“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档侍手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中考第一志愿填报培养高中校且总分达区域四星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校正式录取。“强基计划”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法律依据:

《常州市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是恢复中考时间。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常州市中考时间有所推迟。截至目前,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防疫形势总体平稳向上向好,经研究决定,中考时间恢复至6月18日—20日进行。具体为:6月18 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道德与法治、历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二是开展艺术测评。从今年起,在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简称“行嫌艺术进中考”)。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采用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测评)与终结性评价(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总分,由平时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构成,平时成绩测评分占总分40%,综合素质测评分占总分60%。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结果采用A、B、C三个等级呈现。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谈首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今年4月8日,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中的综合素质测评已经结束。

三是规范成绩复核。为维护常州市中考的公平性、权威性、严肃性,科学、合理、公开地做好中考成绩复核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参照省高考成绩复核办法,制定《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成绩复核分为首次复核和再次复核,分别由评卷组和仲裁组负责实施。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提出复核,评卷组先进行首次复核,考生如果对首次复核的结果有异议,再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得出的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受理考生对再次复核认定结论的异议申请。成绩复核的结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告知考生,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四是完善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进一步完善常州市职业院校网上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的运行办法,除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3+4”、“5+2”项目外,全市所有考生报考职业院校其它所有专业均在招生平台进行。第二个办法完善非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取办法。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复读生和社会考生。从2022年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报考四星级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五是增加两个项目。第一个是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增加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简称“5+2”项目),从今年起,该计划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面向全市招生。第二个是高品质示范高中“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项目。从2022年起,在高中招生计划中增加“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中考第一志愿填报培养高中校且总分达区域四星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校正式录取。“强基计划”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外省户口可以在苏州考高中吗?

外省户口可以在苏州考高中。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二条:

二、制定并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相关政策措施

从2013年起,凡具有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模羡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

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具体报名和考试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江苏籍考生,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考旦顷拍生回原籍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便利条件。

扩展资料:

政策落实

关于异地高考政策落实的问题,尽管绝大多数网友力挺异地高考政策,但是对其落地前景却持悲观态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有23%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实现难度很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事情,绝非教育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问题,所以不会有大的突破。

随迁子女须满足三条件被指条件苛刻。随迁子女高考须满足3条件

家长: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系常住乎迹人口

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城市: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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