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 江苏 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有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移动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与审计、金融服轿中雀务与管理、国际金融、财富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闭早供大家参考:
一、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
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Jiangs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Commerce),是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培和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与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为高职院校。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是1156。
1、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共有江宁、光华两个校区,设有13个教学机构;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教职工判基近800人。
2、学校设有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贸易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老年产业管理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掘宏谨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体育系、思政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12个教学机构;开设13个专业群共53个专业。
3、学院有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1个,省五年高职示范专业1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财支持建设专业群4个,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经贸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2、学院还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校训为“修德敏行、博学多才”。
3、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后几经改制和整合,1987年江绝如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与江苏省商业学校合署办学。
4、2000年由江苏省贸易厅整建制划归江苏省教育厅主管,2002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哪些专业,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
江苏经贸职业尘谈技术学院有公共事业管理亩兄判、财务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空中乘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等专业,以下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供大家参考。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学校名称 层次 专业名称 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本科 公共事业管理 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本科 财务管理 3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制冷与空调技术 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7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空中乘务 8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 9 江苏经贸迅改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1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康复治疗技术 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健康管理 13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财税大数据应用 1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金融服务与管理 1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财富管理 1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国际金融 17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8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会计 19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审计 2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2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商企业管理 2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连锁经营与管理 23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2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市场营销 2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商务 2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跨境电子商务 27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移动商务 28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现代物流管理 29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旅游管理 3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产品艺术设计 3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环境艺术设计 33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广告艺术设计 3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首饰设计与工艺 3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3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商务英语 37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商务日语 38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体育运营与管理 39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4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法律事务 4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力资源管理 4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Jiangs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Commerce),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与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为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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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条件有哪些?
江苏经贸2023单招条件,详细介绍如下:
1、条件:已参加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有复员军人证件的退役士兵,合格悔昌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2、学校简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截至2021年11月,学院有江宁光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2094平方米,总资产952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523.8元,截至2022年6月,学院设有14个教学机构,开设40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
3、合作交流:截至2022年6月,学院与华润苏果、苏宁氏饥电器、雨润集团、深圳爱迪尔集团、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180多家大中型企业、行歼前返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江苏及长三角地区建立了300余家毕业生就业基地。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实行)
第斗败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04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180号(江宁大学城)。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历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被誉为“江苏商界的黄埔军校”。学校按照“立足商贸、面向现代服务业”的办学定位,不断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聚焦立德树人,聚力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安徽、浙江、山东等省市(自治区)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侍雹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空谈颤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苏招委〔2020〕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体育类专业4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6200元,
空中乘务专业53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资助体系,制定了、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次、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每年投入奖(助)资金达到1500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180号(江宁大学城)
邮政编码:211168
招生咨询电话:(025)52710189、52710208400-040-1156
招生传真:(025)52710208
电子信箱:jsjmzb@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25-52710840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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