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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招生江苏(江苏省2021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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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招生江苏(江苏省2021招生政策)摘要: 2019年江苏南京26所高中试点指标生招生信息。江苏南京26所高中试扰扒点指标生招生信息 中考临近,记...

2019年江苏南京26所高中试点指标生招生信息

江苏南京26所高中试扰扒点指标生招生信息

中考临近,记者15日从南京市招办获悉,市区所有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均参加指标生招生试点,总招生计划达到6686人,比增加1226人。

据了解,侍李辩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有: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九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九中学、南航大附属高级中学、第五高级中学、宁海中学、第三高级中学、雨花台高级中学、第二十七高级中学、第十二中学、建邺高级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燕子矶中学、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

记者注意到,在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均比上年有较大增加,国家改革发展示老缺范校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还新增了与全国重点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4分段培养的专业班,南京卫生学校的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也加入到3+4试点行列。这些计划的调整,使绝大多数考生可升入各级各类重点学校深造。而备受关注的江苏省继续招收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南京市的招生计划中为24名,招收具备南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全部在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就读。

据比较,报名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比上年减少2000人左右,普通高中总计划比去年减少了585人,但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比上年还略有增加。

此外,南京市招办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专业加试时间为5月17日;需英语加试的外语学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班加试时间为5月中下旬。

以上就是由大学高考为您提供的江苏南京26所高中试点指标生招生信息,祝你中考拿高分,鲤鱼跳龙门!加油!

江苏南京中考说明:2015中考历史考试说明

江苏南京中考历史考试大纲

2020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招〔2020〕10号

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精神,经研究,2020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校申请

省内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于6月1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申请。2019年已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如继续试点可不再申请;如退出试点,需另具报告。其备配族中,中职学生需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录取。

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

2020年普高考生注册入学仍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二、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注册入学工作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各试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定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要明确报考的基本要求;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应突出技能型人才选拔要求。招生章程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三、招生计划

凡经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

根据教育部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

公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除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艺术类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外,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

四、考生报考要求

参加普通高卖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报名,未被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中职学生,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其自身情况,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不参加对口单招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五、体检

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5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高考生应参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中职学生应参加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组织的对口单招体检。

六、注册录取流程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申请,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仿弊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七、时间安排

面向中职学生和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对口单招本科、专科录取结束后进行。面向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中职学生注册时间安排

第一轮:7月1日至2日

7月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7月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7月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7月3日

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二)普高考生注册时间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一轮:9月7日至9日

9月7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9月8日8:30-9日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9月9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9月10日至11日

9月10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9月11日8:30-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9月11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八、工作要求

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30个不得”的工作禁令。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性。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高职院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招生宣传力度,使考生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要科学规范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主动、正面宣传院校专业特点、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高职院校避开省教育考试院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注册入学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注册入学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各有关中学须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学生申请注册入学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注册入学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给付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视其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解除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注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通过注册入学系统开展注册入学工作,以注册入学系统注册成功的数据为录取依据。严禁向未正式录取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严禁录取未成功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

(五)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学生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因招生收费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对违规收费的高职院校,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由省教育厅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削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暂停下一年度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资格。

九、其他

(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单招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制定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凡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的院校和专业学习。

(四)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请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中学,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2020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联系电话(传真):025-83235841.

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30日

江苏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其他信息:

江苏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整理了江苏2021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相关内容,来看一下! 江苏2021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穗帆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监督机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学猜笑雹合理确定报名条件,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名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高校要按照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具体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各高校招生简章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4月28日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江苏省属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如教育部批准新增高校参加试点的,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综合评价招生投档与录取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升肢)。 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 4.按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强基计划江苏招生人数

352人。2022年共有35所高校强基计划面向江苏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352人,其中清华大学招生计划最多,为43人。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工作,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闷扰宴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蚂银综合素李绝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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