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第八届全国高等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第八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和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设立重庆中医药大学等7所学校,现宣布。 (学校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在此期间,如果您对学校的设立有不同意见,请签名并向我们举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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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经批准的本科院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 年5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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