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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原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教育部

admin 2023-09-21 30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原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教育部摘要: 教基〔2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已经2021年12月28日第38次部党组会审议通...

交机[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已经2021年12月28日部委第3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1 年12 月31 日

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和质量提高,根据《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的若干意见》普通高中教育办法(国办发[2019]29号)。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德育实施机制,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素质教育发展为导向的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扭转教育评价导向不科学的局面。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履行为党和国家育人使命,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进德智体美劳综合教育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遵守育人规则。适应高中生成长特点,引导学校丰富课程体系,培养学生核心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深化,努力克服“唯分数、唯晋升”倾向。

坚持以评价促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有效发挥指导、诊断、改进、激励作用,指导各学校办学,促进普通教育多元化、特色化发展。高中。

2、评价内容

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全面培养和发展为核心,注重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五个方面,共18项关键指标、48个考核点。

(一)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为先等两项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正确的办学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艺、劳全面培养的要求。

(二)课程教学。包括落实课程计划、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等五个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完善教学管理程序,进一步推动教育方式改革。完善选课和班级教学的组织管理,完善学生发展指导机制,规范实施综合质量评价,提高教育教学整体质量。

(3)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建设、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等三个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工作,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领导力,健全学校教师激励制度,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三项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人才配置。师资资源充足,充分激发学校活力,落实招生办学规定。要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5)学生发展。包括德育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个关键指标,旨在考察学生德、智、体、艺、劳动训练等全面发展情况,指导学校重点加强坚持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注重提高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重质量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发展和社会发展。

三、评价方法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办学质量实际水平的同时,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发展和提高的程度,科学判断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要坚决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调动各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水平全面提高。

(二)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在注重学校综合教育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注重学校特色和发展学生个性发展,有效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的表现。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三)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估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定期自我评估,激发内生办学活力,推动学校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学校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通过现场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有效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普通高中质量评价采取学校自评、县级评审、市级综合评价、省级协调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等方式。普通高中每年必须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报告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在评估周期内完成对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学校,并报省级教育督导部门人民政府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分批协调开展抽样评估,确保每轮评估周期覆盖辖区内所有城市,并将年度抽样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城市并同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评价进行抽查,对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进行监测。

(二)明确评价周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周期根据所辖县数、学校数量和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学校质量评价全覆盖。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各地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信息分析,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结论,认真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和作用。对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具有促进作用。

(一)推动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科学地教育学生,提高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分析学业状况,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完善激励约束和宣传促进机制。各地要把普通高中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办学质量持续下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办学质量明显提高的先进典型经验,要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在向学校反馈的同时,还须报告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办学成功。普通高中教育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质量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深刻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作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教育质量观念;将质量评价工作作为地方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监管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保障评价工作有效实施,促进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强化考核保障。各地要为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评价研究发展,加强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各地要建立高水平、相对稳定的以学校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为主要成员的评估队伍,切实加强评估队伍能力建设。同时,各地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普通高中质量评价。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办好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的精神实质、内容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评价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质量评价工作水平,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推进普通高中学校质量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标

----点击下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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