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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admin 2023-09-21 26
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摘要: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意...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规范化、规范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体系的重大突破。这也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它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的发展。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的中国特色规范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总体改革目标。当前任务是加快建设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 “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是一个互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重点提出深化医教融合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改革措施。一是深化高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之间的供需平衡机制;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着力推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改革。探索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推进基层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改革。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临床医生。全面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高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对全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度。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修订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标准,加快认定一批规范化实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建设授权点。要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利用各方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力度。要强化激励措施,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和紧缺专业岗位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教育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强化建设,全面提升临床实践水平。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提高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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