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南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烂答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饥培慧科生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开展本科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中州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区招生宣传组。各地区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并协助招办完成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围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标,创新“三制五化”人才培养模式,2021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050人。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组织“爱从家开始”新生家访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2000元、5000元的新生春雨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有本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江苏: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吵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誉碰尘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庆禅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在线申请学位查询,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文标题: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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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医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参考)
一、东南大学医学院招生专业目录表
学院设有两个系,基础医学系设有生物工程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遗传学与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结构学与神经科学、生理学与药理学等专业;临床医学局者系设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神经精神病学,肿瘤学、重症医学等临专业;数十个教研室。
二、东南大学医学院重点特色专业有哪些
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学、护理学
江苏省优势学科:医学技术
江苏省重点学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感染病科
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医学影像与介入放射学、重症医学、神经病学、肾脏病学、血液病学(联合共建)
博士后流动肢局站:临床医学、生物学
医学影像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国家级精品课程:放射诊断学 三、东南大学医学院相关的资讯推荐 (一)、东南大学医学院怎么样好不好,附排名简介校友评价(10条) (二)、东南大学医学院开设专业有哪些 附专业介绍 (三)、东南大学医学院2020录取分数线,桐饥薯附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四)、东南大学医学院2019录取分数线,附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五)、江苏高考多少分可以上东南大学医学院 附2016-2020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东南大学医学院是几本大学 (七)、2022年东南大学医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及查询系统入口 (八)、2022年东南大学医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九)、东南大学医学院专业分数线,东南大学医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十)、2021年东南大学医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
东南大学有哪些专业?
东南大学有哪些专业?看看就知道!
东南大学(SoutheastUniversity)是一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东南大学有许多优秀的专业,以下是东南大学拥有的专业:
东南大学理学院
东南大学理学院是学校最早设立的学院之一,其学科专业涵盖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等多个学科。其中,数学专业是东南大学的重点学科,也是全国重点学科;物理学专业是全国重点学科;化学专业是全国特色学科;生物学专业是江苏省重点学科;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是江苏省神兄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专业是江苏省特色学科;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是江苏省特色学科;地质学专业是江苏省重点学科。
东南大学文学院
东南大学文学院是东南大学最早设立的学院之一,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专业。其中,中国语言文学是东南大学的重点学科,也是全国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是全国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历史学是江苏省重点学科;政治学是江苏省特色学科;哲学是江苏省特色学科;社会学是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是江苏省重点学科;经济学是江苏省重点学科;教育学是江苏省特色学科;艺术学是差返江苏省特色学科。
东南大学工学院
东南大学工学院是学校最早设立的学院之一,其学科专业涵盖了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多个学科专业。其中,机械工程是东南大学的重点学科,也是全国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是全国重点学科;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是全国特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是江苏省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土木工程是江苏省特色学科;水利工程是江苏省特色学科虚瞎饥;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是江苏省特色学科;车辆工程是江苏省重点学科;环境工程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是江苏省特色学科。
总的来说,东南大学拥有众多优秀的专业,包括理学院、文学院、工学院等多个学院,涵盖了多个学科,有许多全国重点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以及江苏省特色学科。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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