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1.˃02.˃05.˃06.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
01.
02.
05.
06.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适当扩大规模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培养。
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适当扩大规模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