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1.˃02.˃凡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即取消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可以被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参加本省的中职注册入学进入普通高等学校高...
01.
02。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取消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未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由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参加省内中等职业注册,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升入高职教育,在高职院校学习。
03.
孩子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被相应普通高中录取的,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将被取消,并入普通高中学籍。如果未达到相应普通考试高分要求,则继续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05.
06。
是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合作,实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经过系统学习,考生能够完全适应普通高中的教学要求。如果其学习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可以申请在普通高中继续学习,并进一步获得学士学位。
07. 一年制普职融通班招生条件
三校学生:各申请类别成绩与本科水平在20分以内的毕业生;持有退伍军人或同等学历证书的社会从业者;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480分以上,文科54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