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02、《...
0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巩固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适当扩大专业硕士、博士培养规模。
0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03、《中共中央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