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友1: 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网友1: 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办法》(国发[2014]3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深化全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才强市的有力保障。也为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引导作用,努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平正义。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招生机会公平机制。确保考试招生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专注于系统设计。统筹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各阶段教育的针对性。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衔接,努力拓宽招生渠道,增强人才成长发展空间。提供多种学习选择和成长路径,实现终身学习和每个人的成功。体现科学效率。增加学生选择权,推动人才科学选拔,提高选拔水平,保障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制度、监管制度综合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与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高考弊端。一生一次考试。 (三)总体目标:2015年,启动全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考招生制度,从符合条件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当年入学。到2022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重录取的基础教育考试招生模式,形成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多重选拔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的运行机制。 ——加强管理和社会参与监督,建立联系和沟通。各级各类教育、多元学习成果的认可,是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1、提高高考报名率和录取率。抓住国家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优质生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加大在我市招生计划,科学编制跨省市属高校计划,引导高校内涵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办学质量全市高考报名率和录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增加农村学生就读重点大学的数量。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央所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向重庆市国家级贫困地区县直接招生。认真落实中央直属院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农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重庆市国家级和市级贫困区县招收优秀农村学生。
实施第一批市属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普通教师”、“全科医师”专项计划,主要针对渝东北等边远边远地区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生态保护开发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开发区。有针对性地招收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农村学生。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大幅增加,形成了保障农村学生考入重点大学、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分区、就近、免试招生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学区就学实行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深化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比例大致相等的原则编制高中招生计划,合理配置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本地区初中学校,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以高中教育考试为主的招生制度。完善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和入学考试的支持政策。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并进入高等教育的主要依据。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基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改进考试形式和方法。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进入高等教育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科目。测试结果以及格或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他高中教育学校的学生和公众也可以参加考试。它是确定高中同等学历和大学录取的基础。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完善出台《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3.规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继续深造的重要参考。高中教育学校要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真实、真实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优秀表现和标志性成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教育。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普通高校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严格程序,强化监管,确保公开透明,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善启动《重庆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招生考试与国家统一高考相对分开。从一开始,我们就统筹实施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类考试招生办法,由市教育考试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时,主要采取“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资质”考试招生方式,并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时,采取“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资质”考试招生方式。 “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约占重庆市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职教育(含应用技术类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5.深化高考内容改革。今后,统一高考将使用全国命题试卷。加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性。从高中新生入学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科组成。考试不分文科和理科。
全国统一考试三科由国家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于每年六月举行。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最好的成绩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三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普通高校和本专业的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个科目中独立选择。市教育考试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底至4月初。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按照国务院要求,2015年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 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国家奥林匹克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竞赛、工程竞赛、思想品德优秀、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和荣誉称号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观点。取消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三峡库区移民子女的地方加点照顾政策。加强对加分候选人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予以公告,加强监督管理。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申请者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符合相应要求,并接受报考高等学校的评估。重庆市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取联合考试、组织专项培训等方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方式、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加强监督,确保公平正义,防止自主招生腐败。严格控制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规模。 2015年起,全国统一高考后实行自主招生安排。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普通高校要主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考试招生的有关标准、条件、程序等事项,应当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高校可以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学校考试、招生场所进行检查,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和争议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各类问题。建立招生责任制,继续实行校长发出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的制度。 4.完善高校招生办法。从一开始,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将逐步合并。完善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招生方式,加快研究并及时落实“按专业录取、多报合一”招生模式,增加双向多重选拔机会对于大学和学生。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渠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元化教育的机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申请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实行灵活学制,宽入严出。鼓励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元化继续教育培训。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考试服务。探索建立高中教育与各类高等教育之间不同层次、类别的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互联互通,为学生搭建“立交桥”。人才成长。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1.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学校招生规章制定和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全市中等和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和发布平台,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和发布机制。问责制度,坚持“考生特点信息”“三级公示”制度。 2.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格安全的教育统一考试保障体系,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考试保障水平。健全学校自律机制,自觉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诚信制度,加强对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诚信档案。
及时修订完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深入研究,充分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重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际,印发《重庆综合《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明确职责。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确保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加强风险评估,提前研究应对预案,确保改革进程平稳有序。 (二)强化保障。市和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标准化考场建设力度,改善考试硬件条件,加强考试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满足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 (三)加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系统培训,加大对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凝聚共识,营造改革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