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基本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2、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及招生团队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择优录取未录取的网上考生进行补充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报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4、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5、来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6、普通高中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8、考生正式入学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二.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院自主招生计划的制定主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自主招生人数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由招生就业部门提出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2.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将按规定方式通过学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信息请咨询老师为准)
1.专业名称:经济信息管理,单招生计划数:9011,专业名称: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单招生计划数:165,最低录取分数线:145,学费:4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