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除单独招生计划中明确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考试的语种。但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将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对于招生时对外语单科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所选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在学院招生简章上公布。就业信息网站。
2、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同级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及招生团队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择优录取未录取的网上考生进行补充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报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5、自主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的,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6、来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8、考生正式入学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三、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院自主招生计划的制定主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自主招生人数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由招生就业部门提出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2.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将按规定方式通过学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信息请咨询老师为准)
1.专业名称:计算机网络技术4.专业名称:应用电子技术,单招生计划数:7013,专业名称:移动商务,单招生计划数:155,最低录取分数线:160,学费:5600
14、专业名称: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单招生计划数:185,最低录取分数线:125,学费:3890
15、专业名称: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诺哈校企合作班),单招生计划数:165,最低录取分数线:145,学费:4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