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吉利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对往届生和新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2、同级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技能考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
3、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总体招生计划、考试次数、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达到最低控制线并通过政审、体检的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专业招生名额未满,则对未录取且已填写待调配专业科目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及招生团队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择优录取未录取的网上考生进行补充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报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5、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6、中职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二.北京吉利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北京吉利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信息请咨询老师为准)
1.专业名称:商务英语,单招生计划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