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单招专业
1.专业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单招计划人数:100人
4、专业名称:食品检测技术,单项计划数:155
7、专业名称:刺绣设计与工艺(蜀绣设计与工艺),单笔图数:120
3、考试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存放试卷,并负责搭建考场、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评分、评分。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现场安排;负责住宿、膳食、医疗等后勤保障。
5、保安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押运、保管试卷,配合考试工作组维护考试过程秩序和安全。
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监督其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7、笔试面试组:负责笔试试卷的准备、准考证的发放、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评分、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的创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结果总结、审核。
03、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高中学历的社会工作者、复员军人。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04、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考试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
05、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招生制度,并负责处理相关问题按照当年自主招生招生政策执行。
2、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总体招生计划、考试次数、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达到最低控制线并通过政审、体检的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专业招生名额未满,则对未录取且已填写待调配专业科目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及招生团队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择优录取未录取的网上考生进行补充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报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4、录取后不得转专业、转学。
5、中职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