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高中学历的社会工作者、复员军人。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组织保障
1、个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个人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个人招生推广、报名、信息审批、报名资格审核、新生录取、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现场安排;负责住宿、膳食、医疗等后勤保障。
4、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押运、保管试卷,配合考试工作组维护考试过程秩序和安全。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监督其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6、笔试面试组:负责笔试试卷的准备、准考证的发放、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评分、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的创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结果总结、审核。
3、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考试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
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除单独招生计划中明确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考试的语种。但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将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对于招生时对外语单科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所选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在学院招生简章上公布。就业信息网站。
2、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学院对申请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及招生团队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择优录取未录取的网上考生进行补充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报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