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州职业大学单招招生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考试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
2.鄂州职业大学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招生制度,并负责处理相关问题按照当年自主招生招生政策执行。
2、考生基本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3、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学院对申请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6、来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7、普通高中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8、考生正式入学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3.鄂州职业大学单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在入学和学习期间必须缴纳学费、杂费和住宿费。学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
2、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同时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便利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此外,还鼓励学生向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3、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考生入学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相应的高职高考并录取。
4、根据有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5.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4.鄂州职业大学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院自主招生计划的制定主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自主招生人数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由招生就业部门提出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2.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将按规定方式通过学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