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基本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2、学院对申请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3、同级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
4、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总体招生计划、考试次数、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达到最低控制线并通过政审、体检的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学院独立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专业招生名额未满,则对未录取且已填写待调配专业科目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6、来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7、中职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8、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2.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单招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省高考并获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放。
3、特长类:面向具有一定艺术、体育特长并取得相应专业水平或在相关比赛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市、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候选人所在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在获奖证书上签名盖章。 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核当天,携带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根据自己的级别到指定窗口进行加分登记。
5.艺术与设计。对于艺术和设计候选人。
6、艺术、体育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资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录取。
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考试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
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单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在入学和学习期间必须缴纳学费、杂费和住宿费。学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
2、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同时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便利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此外,还鼓励学生向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3、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考生入学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相应的高职高考并录取。
4、根据有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5.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