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0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招生制度,并负责处理相关问题按照当年自主招生招生政策执行。
2、考生基本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3、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同级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
5、中职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录取。
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0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组织保障
1、个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个人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个人招生推广、报名、信息审批、报名资格审核、新生录取、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3、考试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存放试卷,并负责搭建考场、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评分、评分。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现场安排;负责住宿、膳食、医疗等后勤保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监督其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0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高中学历的社会工作者、复员军人。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05.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院自主招生计划的制定主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自主招生人数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由招生就业部门提出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2.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将按规定方式通过学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06.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单招专业
1.专业名称:工程造价,单项计划数量:1105,专业名称:硅材料制备技术,单项计划数量:1506,专业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单项计划数量:165,最少录取分数:145,学费:4490
7、专业名称:旅游管理(导游服务),单招生计划数:165,最低录取分数线:145,学费:4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