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政策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已经启动。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分级管理。
二、招生对象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1. 具有本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2. 具有本省户籍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盲人、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或者具有本省户籍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且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3. 具有本省户籍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或者具有本省户籍的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具有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的复员军人、在职教师、农电工、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师范生、特困家庭子女等。
三、招生规模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58.7万人。其中,省属高中招生规模为19.9万人,市属高中招生规模为38.8万人,县属高中招生规模为8.1万人。
四、招生专业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专业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提前批为军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盲人、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或者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考生,以及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创新特长生等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普通批为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考生。
五、招生办法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提前批招生
提前批招生由各市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招生政策,组织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提前批招生考试。提前批招生考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自行组织,具体办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制定。
(二)普通批招生
普通批招生由各市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招生政策,组织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批招生考试。普通批招生考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自行组织,具体办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制定。
六、招生政策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公平公正。各市招生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
七、后续工作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招生办公室应根据本通知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录取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省招生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市招生办公室录取工作的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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