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育加分政策动态:教育部、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体育加分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高考体育加分项目的范围、标准和操作程序,旨在规范高考体育加分项目,确保加分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一、政策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的通知,高考体育加分项目主要适用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校园体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具体项目范围包括:
1. 田径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000米、8000米、马拉松等项目。
2. 篮球项目:包括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等项目。
3. 足球项目:包括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等项目。
4. 排球项目:包括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等项目。
5. 乒乓球项目:包括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等项目。
6. 网球项目:包括男子网球、女子网球等项目。
7. 武术项目:包括男子武术、女子武术等项目。
二、政策标准
1. 体育特长生标准:
(1)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获得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的;
(2)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组织或俱乐部,担任教练、班长、校队教练等职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
(3)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教师,获得全国体育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的;
(4)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教练,获得全国体育教练职业技能大赛的。
2. 体育竞赛优胜者标准:
(1)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竞赛,获得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含并列名次)的;
(2)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竞赛,获得省级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含并列名次)的;
(3)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竞赛,获得地市级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含并列名次)的;
(4)在高中阶段,具有以上项目之一的体育竞赛,获得区县级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含并列名次)的。
3. 体育特殊贡献者标准:
(1)在高中阶段,对学校体育工作做出特殊贡献,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 担任校长、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助理等职务,并分管体育工作,对学校体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② 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职务,并直接参与学校体育工作的,对学生体育特长发展具有关键性影响的;
③ 直接负责学校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的教练员、裁判员、技术人员等,担任教练、裁判、技术官员等职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
(3)在高中阶段,担任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教练的,获得全国足球联赛(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冠军的教练员;
(4)在高中阶段,担任乒乓球、网球、武术等项目的教练员,获得全国相关项目比赛冠军的。
三、操作程序
1. 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加强管理,确保加分项目享受高考体育加分的政策条件清晰明确。
2. 高校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体育特长生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等不同类型考生的具体招生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3. 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加强监督,确保加分政策的透明、公平、公正。
4. 各高校应加强体育课程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做好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高考体育加分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发展兴趣爱好、提高身体素质,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贡献。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高考体育加分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