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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考报名正式开启!
2021年各地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0月-12月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底前陆续向社会发布。
截止目前,已有 甘肃、湖南、安徽、江西、四川、广东等6省市公布了2021年准确的高考报名时间与注意事项,其中四川省2021高考网上报名工作10月10日正式开始,算是拉开了2021高考报名序幕!
2021年各省市高考报名时间汇总
6省已确定高考报名时间
目前, 四川省2021年高考报名正在进行中,考生们需注意把握好时间。
高考时间预测
还有一些省市还未出台具体通知,我们根据往年数据,对全国各省市区2021年高考报名时间进行了预测,一起来看看吧!
从上表可看出,根据近两年的情况,大部分地区高考报名预测在10-11月进行,最晚是西藏,明年3月才进行。
具体报名安排和提示
01
安徽高考报名
安徽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至29日。
2.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安徽高考报名流程图
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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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0年10月23至29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0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1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五)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七)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八)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一)高考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二)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三)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申请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的考生,在审核结束后均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三)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办法,主动联系各级公安机关,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查与比对工作,继续加强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工作,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审查人须在《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审核。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审查情况汇总,于2021年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省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高考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报名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现场引导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规程,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报名无疏漏,信息无差误。
(三)为准确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各报名点须配备基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设备及其他设备。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努力提高高考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隐患。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流程,方便、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六)各地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省考试院将对各地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12日
02
湖南高考报名
湖南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时段:2020年11月10日-20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下旬向社会发布。
报考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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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特作如下重要提示:
一、确保个人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信息一致有效
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补办。考生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因家庭住址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使用身份证报名确认后,在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修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今后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拟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有户籍招生要求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认定其相关报考资格。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等招生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事项
三、具有高校学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凡涉及上述情况的考生必须联系高校尽快妥善处置,避免影响2021年高考报名。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2日
03
甘肃高考报名
甘肃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9日。
报名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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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且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
(2)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含三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并实际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4)中职生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或普通高考。
①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2021年中职升学考试,中职升学考试按专业类别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
②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址www.ganseea.cn,阅读《2021年高考报名流程》,根据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报名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
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9日。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等工作在本时间段内作具体安排。
五、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考试时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港、澳、台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在居住地办理相关手续。
(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三)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区)考试招生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21年7月)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四)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报名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中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五)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学籍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六)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区)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及组考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八)残疾考生报名时,除提供规定证件外,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2020年甘肃省专项计划报名条件》(详见附件4)。2021年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十)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文件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相。
(十二)在省外就读的学生及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愿意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的同等学力考生和社会青年等,须持报名当天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和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截图(可扫描附件5中的二维码获取)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同时在报名现场拍照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前14天内的《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6),未提供的,视为放弃高考报名资格。
(十三)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一年备查,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四)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图像及信息上报要求
(一)考生图像信息实行数码照相采集方式
1.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二)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3〕18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三)市(州)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对县(区)考试招生机构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2020年11月20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艺术类考生照片);12月28日前,上报除艺术类外其他类别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库(含艺术类)。
七、报名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对考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县级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此类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级)残联,并配合县(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在以前已经采集过考生信息且能够有效证明往届生相关信息的,可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九、报名费用
报名收费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招委会、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报名工作规定》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考试政策规定,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加强培训,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宣传工作
各级招委会、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对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真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外省籍随迁子女报考政策解读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中对涉考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考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
(三)精心谋划,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准备工作
高考报名作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数据采集源,对确保高校招生后续工作的平稳开展意义重大。各地要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四)确保准确,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复查、学籍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必须逐一核对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五)严格程序,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级招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考生毕业学校、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将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制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各地要坚持把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的防控工作,科学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原则,坚决做到 “三防”“四早”“六严格”,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要提前公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方式、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安全、精准完成。
04
江西省高考报名
江西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9:00-7日17:00。
补报名时间: 艺术类考生补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27日(逾期不补),非艺术类考生补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4-18日。
2.校验信息:2020年11月8日前,各报名点完成考生信息审核、校验。
3.报名缴费时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 需于11月10日-14日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 9:00-22:00,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普通高考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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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招收少年班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二、报名时间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1月1日9:00-7日17:00。
在校生申请报名与信息采集工作应在网上报名前尽早启动,具体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期间,县(市、区)招考办须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设立县级报名点,现场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随迁子女等考生如因特殊情况错过集中报名时间的,可凭就读地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补报名,艺术类考生补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27日(逾期不补),非艺术类考生补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4-18日。
三、报名地点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往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级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报名点由县(市、区)招考办统筹设置,各高中及有关中职、技工学校应严格按照属地县(市、区)招考办要求做好报名点设置及相关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直接到学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定居地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江西户籍在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才能认定其相关资格。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残障考生单招,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等特殊形式招生)均须到报名点采集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类别
(一)普通高考报名分为文史、理工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同一考生不能既兼报艺术类又兼报体育类)。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除可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体育类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
艺术、体育类报考详情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兼报办法》。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同时兼报艺术类。
“三校生”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
(三)文化考试科目
文史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技术科目。
理工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技术科目。
三校生文理类: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2021年开始不再组织外语口试。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指纹信息,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少年班须凭招生高校提供的附有考生名单书面函件。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21年7月)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核:报名点工作人员须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信息,特别是要根据户口簿信息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身份。
农村考生确认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2.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3.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三)信息采集:报名点使用报名系统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图像。在校学生采集报名信息时须由班主任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四)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
(五)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该表将作为高校录取依据的电子档案材料之一,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以及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科类(类别)、兼报种类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需更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
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凭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抓紧办证和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凡在 2021年3月1日前未补刷的考生,报名系统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校验信息:2020年11月8日前,各报名点完成考生信息审核、校验。11月9日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七)报名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 需于11月10日-14日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2:00,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江西银行、江西农商银行(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
网上缴费项目及标准:单报本科180元/人,单报高职(专科)150元/人,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人,报“三校生”对口招生120元/人。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的考生需另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兼报体育类考生需另缴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
另体检费(60元/人)由县(市、区)招考办代收。
(八)信息确认:2020年12月20日前,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组织考生现场核对本人表中的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报名登记表》确签后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汇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实行省、市、县、校四级审查、抽查制度。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要求,学校负责对在校生考生的报名资格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对社会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审签后交由县(市、区)招考办留存备查。
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全面审查,学籍管理部门须积极支持。对考生的农村户籍等信息需要公安部门协助核查的,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协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公治字〔2018〕6号)精神,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协查。于2020年12月31日前会同报名点完成对本县(市、区)考生的资格审查,经办人、负责人须在审核名单上签字确认。
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做好考生信息采集等环节的防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广泛宣传报考政策,特别是外省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政策规定、专项招生对考生户籍学籍的具体要求、报考类别以及本专科兼报、单报等注意事项。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往年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考生信息采集是报名环节最基础的工作,也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的关键,必须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在进行现场采集信息时,必须逐一确认考生身份,防止差错,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报名过程进行录像备查。
(三)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各报名点、县(市、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依据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审查各类考生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问责制,学校(报名点)、县(市、区)招考办为责任主体,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九、其它
本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9月30日
05
四川高考报名
四川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6日
2.网上缴费时间:10月17日至21日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1日至4日。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至11月6日。
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普通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6日(具体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各地应于10月28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及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11月6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
4.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
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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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考委:
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艺术、体育类)网上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10月10日至16日进行。为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按教育部2020年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教育部2020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参加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专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2021年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加工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材料类、教育类和汽车类。
报名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
4.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206号)的要求执行。
“9+3”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原就读“9+3”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级招考机构现场确认。
二、报名办法
1.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10日至16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7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6日。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普通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6日(具体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各地应于10月28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及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11月6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1日至4日,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各市(州)招考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报名考试。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参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
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工作通知》执行。
9.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三、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区)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呈报市(州)招考机构,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仍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者,不再复查。复查工作在2021年4月30日前结束。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本地高考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强化各类风险排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有序实施。
2.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高考报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招考机构要参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要求,按照“一地一策”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加强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等人群聚集环节的防疫管控,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结合往年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报名点及时加强各环节管理,推进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统一。报名信息采集过程中,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流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采集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
4.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切实做好考生各类资格审核工作。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委负责。各地要按照报名条件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省民委、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 〔2009〕6号),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26号)和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的要求和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统计、民族宗教、招生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共同把关的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本科定向生、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深度贫困县帮扶专项计划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强化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同时,要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强化户籍、学籍管理,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严防“高考移民”、违规报名等事件的发生,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真实可信,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的统计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界定考生城乡户籍属性,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有疑问的族别进行认定。
纳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省级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和考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
加强对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分类别认真履行申报程序,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按规定时间和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条件者,要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切实做好高考报名指导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加大2021年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考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生报名指导工作,以热情的服务态度,良好的工作效率,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06
广东高考报名
广东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0日。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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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10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0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4. 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5.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二、报考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三)同等学力人员
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为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每年省教育考试院都特地发布了相关通知、提示,其中这五点,考生及家长们一定要注意!
五点重要提示
提示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注意有效期
居民身份证是考生报名必不可少的证件,主要是用来采集考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如果身份证不小心丢失了或者于2021年6月9日前过期的,考生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重新办理身份证。
切记!一定要核对好身份证的有效期!
提示二:及时更新个人身份信息
高考报名时,居民身份证采集的个人信息要与户口簿一致。如果考生因为搬迁、行政区调整而导致户籍发生改变,要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重新办理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确保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外省户籍学生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如就读满三年、学籍迁入满三年、父母有固定工作或缴纳一定期限社保等),应及时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提示四:参加高考的考生不能有高校学籍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以及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了入学资格的学生是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的!
提示五:考生须对填报信息负责
报名高考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而且信息要准确无误。考生要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凡不按规定要求报名,如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者填报了虚假信息将影响考试及录取的,责任也将由考生承担。
提示:高考报名信息最好是在老师指导下由考生本人亲自填写。
高考报名了,就意味着离明年的考试不远了。据今天教育部官方公号的消息:根据往年情况,高考安排在6月7日-8日举行,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应考。
2021高考,大家做好迎接的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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