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兰州高中招生工作已启动。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教育局特别制定本招生方案,旨在规范高中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质量,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2018年,兰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兰州市区正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1. 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可通过兰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lzjy.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5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兰州教育局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确保了解招生政策并正确填报志愿。
2. 现场确认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7月12日。
3. 资格审核
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1. 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一个或多个高中学校,每个高中学校填报志愿不超过3个。
2. 录取原则
兰州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科技创新潜力、思想品德素质等。
3. 录取程序
兰州教育局将在7月13日进行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2)若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若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照科技创新潜力、思想品德素质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录取结果公布
7月18日,兰州教育局将在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凭身份证到所属初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1.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考生在报名、志愿填报过程中,应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 各高中学校应根据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完成高中招生工作,并将录取结果报兰州教育局备案。
4. 本招生方案由兰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兰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