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为了做好2018年兰州高考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章程》,制定本招生方案。
1. 招生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2018级高中学生。
2. 招生规模
本方案适用于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2018级高中招生,共计1000人。
3. 招生专业
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2018级高中招生专业为普通类。
4. 招生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符合高中招生体检标准。
(2)具有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2018级高中招生资格,且在2018年参加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高中招生考试。
5. 录取程序
(1)初升高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初升高一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素养、身体素质、特长等方面。
(2)高中招生考试成绩
对初升高一学生进行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文综、理综等科目。
(3)特长生认定
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认定特长生。
(4)录取
按照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特长生的认定结果,综合考虑后录取。
6. 招生政策调整
如遇或省市招生政策变化,将根据政策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招生工作流程
1. 发布招生信息
2018年5月30日,在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发布2018级高中招生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核
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
3. 综合素质评价
2018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对初升高一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4. 高中招生考试成绩
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对初升高一学生进行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评价。
5. 特长生认定
2018年7月16日至7月30日,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认定特长生。
6. 录取
2018年8月1日至8月15日,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根据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特长生的认定结果,按照综合考虑原则录取。
7. 公布录取结果
2018年8月16日,在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8. 咨询与投诉
2018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咨询和投诉。
三、招生工作监督
1. 招生工作接受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各界的监督。
2. 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严禁舞弊,接受监督。
四、其他事项
1. 本招生方案由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招生方案如有与和省市招生政策不符之处,将根据政策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