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招生范围湘潭市招生范围湘潭市招生范围包括主城区和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湘潭市主城区指岳麓区、天心区、雨湖区、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岳麓区、天心区、岳麓区、开...
招生范围
湘潭市招生范围
湘潭市招生范围包括主城区和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
湘潭市主城区指岳麓区、天心区、雨湖区、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岳麓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湘乡市和韶山市。
湘乡市招生范围包括湘乡市主城区和湘乡市龙洞镇、安平镇、茶园镇、棋子洲镇。
韶山市招生范围包括韶山市主城区和韶山市银田镇、韶山乡、东郊乡。
湘潭县招生范围包括湘潭县主城区和湘潭县易俗河街道、中沙街道、石鼓镇、官林镇、茶园镇、杨嘉桥镇、乌石镇、九华镇、霞城乡和分水桥街道。
录取规则
湘潭市招生规则
1. 湘潭市主城区和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招生对象分别在我市高考报名中进行报名。
2. 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高考报名学生,参加当地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的,方可被录取。
3. 在湘潭市主城区和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招生的高校,可在本地区招生范围内选择具体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4. 高校不得跨地区录取学生,但经教育部同意,具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5. 高校录取新生,按其志愿和高考成绩(或艺术、体育类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高校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6.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对其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 高校须在接到湘潭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结果通知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湘潭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8. 高校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
其他事项
湘潭市招生政策
1. 湘潭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高考招生工作。
2. 各高校应遵守招生政策,不得乱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高校间联合考试等。
3. 学生一经被录取,不得违反学校规定退学、转学。
4. 高校应加强招生宣传,确保招生信息真实、准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