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及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驾驶人考试,东莞东城余屋...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及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驾驶人考试,东莞东城余屋摩托车考场、企石深巷科目三路考场(C5车型)已完成计算机评判考场场地建设及系统评判改造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决定:
(一)于2024年8月8日起停止我市摩托车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即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路考)、C5车型科目三路考的人工评判考试,启用计算机评判考试;
(二)于2024年8月8日起实施考生在“交管12123”平台自主预约摩托车各科目考试。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