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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子女加分政策江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admin 2023-04-28 82 抢沙发
消防子女加分政策江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摘要: 无锡中考加分政策。无锡中考加分政策如下: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

无锡中考加分政策

无锡中考加分政策如下: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源闭的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型明职公安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战部证明);港、澳、台考卜裂告生(凭通行证、台胞证)。(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国家级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国家级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教育局、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无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消防员立二等功,孩子高考加分吗

这个暂时好像没有加分项。必须是本人立功有加分。父母立功只优先录取,无加分,

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拍衡。

(三)2015年知御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驰细则》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安烈士子女搭贺岩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2019年江苏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公布 附加分项目

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基洞。

3.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精神,参加2018年及以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应届高考培锋谈考生,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配碰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从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符合有关高校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可参加相关类型的招生录取。

(八)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019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中考招生政策

【 #中考# 导语】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中考招生政策发布了,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7~19日。 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招生政策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吴中2019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普职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制订和公布招生计划应从吴中区高中段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普职保持大致相当,注重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普通高中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普通高中评估指标体系》(苏.教.评皮简模〔2003〕1号)的规定确定招生数。各类学校在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后,如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咐没门同意。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2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号),市教.育.局苏教〔2019〕5号文件精神,实行四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适当挂钩的制度,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指标生录取分为两个阶段

Tips

指标生是指:为促进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让每所初中学校均有学生就读区域内的四高中,四高中按规定在招生总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招生。

第一阶段: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录取。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70%用于指标生,其中大部分进行基础性分配,按吴中区范围内各初中校毕业班人数(2019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以下同)的比例分配到各校(含相关的初中部、园区八中的吴中区毕业生,以下同)。其余的部分实施奖励性分配(按区教.育.局事先制定的分配规则执行、奖励性指标生的录取方法与基础性指标生录取方法不同),将该指标生计划定向到吴中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初中校(部)。木中奖励性、基础性指标生的录取,均要填报木中指标生志愿。在录取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基础性指标生时,按考生所填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基础性指标生志愿、依据分配到各校的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基础性指标生计划,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按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以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四高中指标生录取同此)。录取分数控制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

第二阶段:

其他四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吴中区所辖的所有初中校(部),录取时设置吴中区四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控制线。填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及其他四高中指标生的资格:必须是2018年9月15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学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分配到各校的指标生数,学校必须公示,要做到全体考生、家长均知晓;任何学校的任何人均不得对考生填报指标生进行误导、限制(即不管考生以前成绩如何,只要本人有填报意愿,都不得阻拦,因为录取将严格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全区的指标生录取名单将在“吴中教育热线”招生考试栏目(网址)上向社会公示。

指标生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3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源质量

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4关心社会弱势群体

切实采取措施扶贫帮困助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保证每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燃缓招生对象

1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吴中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吴中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吴中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吴中区初中毕业生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吴中区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在吴中区外就读的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吴中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吴中区户籍的往届生直接到区招生办公室(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29、30号窗口)报名,报名时应出具吴中区户口簿、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外地来吴中区学生报名

吴中区合格民工子弟学校应届毕业的非吴中区户籍初中毕业生[在吴中区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且在吴中区教.育.局基教科学籍库中有学籍者,由学校在吴中区招生办公室管理的区网上报名系统中集体报名。

在吴中区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外地学生和本区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含报考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在吴中区就读普通高中的外省籍学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高考。

3.收费标准

(1)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费(含体育)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2)考试科目和计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七门。语文、数学满分为130分,英语满为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题30分);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4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中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方式(方案另发)。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7~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

6月18日上午9:00~11:00数学

下午14:00~14:50历史

15:40~16:30道德与法治

6月19日上午9:00~10:40英语

下午14:00~15:40化学

体育学科考试安排在2019年5月6~10日之间(雨天顺延)举行,平时成绩考核日期为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其中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在初一学年结束时组织考核,生物、地理、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组织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务细则和区教.育.局、区招办的要求执行,文化考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7)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原则上不查分,如果考生和学校均认为确有必要复查的,可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区招考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8)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试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

2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其中报考四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5项合格。初、高中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建立和使用,通过电子平台,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遴选、审核、监督和使用制度。

(2)体格检查

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

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3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按考生所填志愿,在上一批(上一个)已录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在下一批(下一个)志愿中再投档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2)填报志愿批次

提前录取

苏州幼师:实行统一提前录取。

指标生录取

第一阶段:在填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第二阶段:在填报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分配到各初中校的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志愿设置AB2个平行志愿。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录取时,先划定四普高指标生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分配到某校的各四指标生数,由于最低分数控制线上填报人数不足造成完不成指标生数,多余的指标生数即转为面向吴中区全区招生的计划。指标生,第一、二、四、五批学校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往年的情况,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考生:填报了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提出转录到其他学校。例如:已被省外校指标生录取,但中考成绩超过了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苏苑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录到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苏苑高级中学;余以此类推。

指标生、平行志愿、其他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普高提前录取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一批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甪直高级中学鲁望班、东山中学莫厘班、木渎金山高级中学金山班等,考生最多可填报ABC3个平行志愿。第二阶段录取学校为中职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计划,考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录取

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其他普高,考生最多可填报AB2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录取

第三批录取的苏州市太湖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对口单招班,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四批录取

由大市集中统一录取的艺术类提前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以下同此),考生可填报ABC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由于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的投档数超计划数,因为某种原因(如专业不服从、身体条件限制等),进档考生有退档风险。建议考生在填报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志愿时:定位要准确。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适合的学校。如果考生填报的几所学校志愿定位不准,该生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档,由于此时该生已进行过本阶段投档检索,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如果某考生已被投档到某所学校后被退档,由于上述原因就将落榜。每所五年制高职的5个专业的录取,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法(道理同上)。部省属中专,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五批录取

技校、市属中专(含成人中专)等。考生最多可填报ABC3个平行志愿。

统配录取

考生可在技校、市属中专等中任填ABCD四个志愿。在前五批学校录取结束后,根据学校生源和考生填报统配志愿情况,由区招办视学校需求投档。

4

录取

(1)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2)录取过程

录取全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操作时按照批次顺序进行。

(3)加分政策

中招加分政策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2018〕5号文件精神执行。

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②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获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级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③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④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

⑤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在校内公示,然后由学校集中送区教.育.局基教科汇总,经区招生委员会审验同意,并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招生考试栏目(网址:)向社会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4)录取结果查询

由吴中区招办负责录取的各批次相关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将及时在“吴中教育热线”招生考试栏目(网址:)上公布,供广大考生、家长查询;考生具体录取结果(即被哪所学校录取),可查询录取热线:168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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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加分政策2022年

2022年江苏高考最新加分政策 如下: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 (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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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扮判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2.符合规定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等人员子女的优待措施,按有关文件执行。

3.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按填表说明规定的流程完成相应职能部门资格审核,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

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4.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旁扮策考生资格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厅启改,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给予相应资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哥哥是消防员弟弟高考加分吗

不吵笑加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知,国家没有任何政策显示哥哥当消防员,弟弟高考加分的项目。高考加分的项目有

1、烈士子女。

2、岁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边疆升雀含、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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