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成绩查询的报告编号帐号密码是什么
一、2020年江苏高考成绩查询的报告编号帐号密码是什么 江苏高考成绩查询的报告编号帐号一般是考生的准考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考生如果忘记可以两个都试一试,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有两条途径可以重新获取:
1、凭个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区招生办恢复初始密码,并尽快修改;
2、是点击系统登录页面“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密码保护问题恢复密码或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到报名信息中所填手机号码的方式恢复初始密码。
二、江苏高考成绩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2020年江苏高考成绩查询的方法有好几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只要能最快查到自己的高考分数即可差山明。各省市高考查分方式不同,但都大同小异。
1、第一种方法就是去本省考试院官网查询,官网都会有查分入口,只要输入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唯歼以及考生姓名,就能查到高考成绩;
2、第二种方法是手机短信查分,发送“xx”到一个号码就能查分,这个号码各省不同;
3、第三种是打电话查分,当然也需要知道本省查分电话号码。
三、江苏高考成绩公布查询最新新闻
7月9日,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安全顺利完成。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江苏招生考试”将适时公布成绩发布、志愿填报、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一、成绩发布
二、志愿填报
7月12日至16日,模拟填报志愿。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或gkzy.jseea.cn)。登录后,考生可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的计划为模拟数据)。
7月28日至8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第一阶段志愿。本阶段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7月30日17:00前完成填报。我省专门设立了“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考生若获得多个招生类型或招生院校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8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17:00),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进行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背面。
注:志愿填报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出品的指导片《2020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指导》。
三、关于部分类型招生的说明
1。关于综合评价录取
A类高校: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志愿,并将确定的虚告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B类高校: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 南通大学 、 扬州大学 、 江苏大学 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高校,其入选考生须于7月28日至8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gkzy.jseea.cn)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2。关于公安院校(专业)招生
根据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要求,2020年,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7月12日至16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江苏省2020年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https://gongan.jseea.cn:8443。)填写相关信息。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
考生须于7月26日至7月31日持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37.3℃方可参加。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及具体安排可登录江苏警官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询。
报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面向民航公安机关就业”专业的考生除须满足公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具体标准及有关说明请登录该校网站查询:zsjyc.forestpolice.net。
3。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
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7月28日至29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一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4。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
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考生须于7月26日9: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7月27日至29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
5。关于军校招生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拟报考以上招生类型的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章程,了解其招生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同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院校,并按照院校有关安排及时参加面试、体检等。 ;
江苏自考查询分数的方法有哪些?
江苏自考用准考证号可以用来查分。
具体查询分数方法如下
1、根据考生考试类型,登录对应的官网,在菜单栏里找到成绩查询一栏,在对应的区域填入准考证号即可查询成绩;
2、大部分考生考试成绩要到报考学校的指定网站或招生网查询,有个别省份要到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请关注报考学校的初试成绩查询通知。
3、根据考生考试类型,拨打打电话,电话接通扒者后,会有语音提示,只需要根据语音提示逐步输入准考证号即可查询成绩;
4、最后考生的成绩会公布出来,可以根据准考证号来查找自己的成绩。
自考的优势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5.考证
许手伏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春薯薯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务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许多岗位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7.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
8.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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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校外怎么查分?难道只能在学校查吗?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要查分可以进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官网查询。不用在学校查,只要有电脑、有网络就可以登录查询。
校外教师录入成绩、学生查询成绩请使用vpn,教师用户名为一历衡卡通号,初始密码为一卡通号后8位或者一卡通号。
系统功能包厅掘括:
1、网上选课:肢伏做本专业选课、体育项目选课、校选修课选课。
2、活动报名: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等。
3、教学质量评价。
4、信息维护。
5、信息查询:查询专业培养计划、班级推荐课表、学生个人课表、选课情况、成绩。
为防止登录信息泄密,新登录的同学要更改原始密码,点击“信息维护”-“密码修改”菜单,修改自己的原始密码。
江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枝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 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猛埋拍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高职联合办学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第十三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液模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4)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7)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0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 邮 编:212013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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