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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户籍招生政策(江苏省高考户籍政策)

admin 2023-04-29 95 抢沙发
江苏高考户籍招生政策(江苏省高考户籍政策)摘要: 江苏省新高考政策。关于江苏省新高考政策如下:“3+1+2”首先是“小高考”,江苏省这个特殊的设计将在2021年...

江苏省新高考政策

关于江苏省新高考政策如下:“3+1+2”

首先是“小高考”,江苏省这个特殊的设计将在2021年高考中消失,和其他省份一样,所有江苏高中生需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类似的名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会考”,通过了这个考试,高中才能顺利毕业,同时才拥有参加高考的资格。

但是注意3点:这个合格性考试难度通常是较低的,而且成绩体现只有合格与不合格,的是这个考试的成绩不会计入到高考中(这也是与小高考的差升拆别)。

江苏新高考政策为必考+选考制,选考采取“3+1+2”制度,3即语数外3科必考,1为物理、历史2选1,2为地政化生4选2。同时,还有一点变化是:所有科目都当年有效,而且统一在当年橘笑腔夏季高考中进行考核。

新高考分值也有“很大变化”,圆衫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所谓的很大变化实际上是江苏新高考分值变为和其它绝大多数省份一样的750分制:语数外3科满分各150分,物理/历史满分为100分(原始分),再选科目满分各100分(赋分)。

伴随着选考制度一起诞生的还有赋分制(必要性、原理可以参见原始分、赋分制?究竟哪种方式才能实现的公平?),由于江苏采用3+1+2选考制,根据规则“3和1”均采用原始分(即卷面分)计入总成绩,而再选科目(也就是“2”)采取赋分后计入总成绩。

赋分方法如下: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 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  15、35、35、13和 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将 A至 E  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 100~86、85~71、70~56、55~41 和 40~30  五个分数段,得到考生的转换分,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2020年江苏高考录取办法及照顾政策公布

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慧洞神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前亏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五)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颤蔽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要求,及时缴纳录取费用。

高校依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问题(如招飞、军校招生体检复查不合格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相关工作。

(六)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2022

2022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有: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源衡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取消1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取消少雹脊做数民族考生报考江苏省属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以上调整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我省按新政策执行。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江苏省2022年普通野老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按填表说明规定的流程完成相应职能部门资格审核,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给予相应资格。

江苏高考报名条件

江苏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基笑。

二、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洞纤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哪些人员搏颤含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现在可以异地高考了,想知道江苏省高考招生外省户籍有区别吗

一、异地户籍考生在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异地大清高考条件。

二、异地户籍高考对考生及其父母都有所要求,且必须同时满足条件,缺一不可。

三、全国各地异地高考主要要求如下:

异地户籍考生的在报考地学籍证明(一芦辩般要求3年);

异地户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稳定工作证明(一般要陪仿缺求3年);

异地户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一般要求3年);

异地户籍考生父母须在报考地参加社会保险(一般要求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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