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基蔽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江苏 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 艺术 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8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专科学校 ,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类建设单位(全国前10)。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科目类)、艺术类(历史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科目类)分类别、分代码组织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按该省份的高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烂宴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搏历州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外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 对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艺术(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与爱尔兰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 宿舍 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目前设有: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学校资助项目和“曹余华•谢似玄奖助学金”“四方友信基金”“富源基金”“福彩爱心助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同时,学校定期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有一等、二等奖学金。已形成完整的奖、助、贷、勤、补、减、保于一体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邮政编码:214121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
招生传真:0510-81838877
电子信箱:zsb@wx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招生监督邮箱:jiwb@wx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要求
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要求如下:
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2、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院对报考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唤兄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虚掘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差链核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中考# 导语】 无 从无锡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1〕3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做好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中招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 .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埋芦划和统招计划等。
3. 6所热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天一中学、锡山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神液圆分别为锡山区所属初中和惠山区所属初中,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教育局确定。
5. 新建的梅村高中空港分校(暂定名,下同)和省锡中锡西分校(暂定名,下同)今年招生,设置区域计划和统招计划。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区域计划招生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省锡中锡西分校区域计划招生范围为惠山区所属初中。两校的统招计划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6、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7.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6所热门高中可以举办科技特色班。有条件的高中可以举办艺术、体育特色班(不少于40人)或招收艺游塌术、体育特长生(不超过总招生计划2%)。由学校制定方案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狄邦文理学校、协和双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2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直升学生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上述六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2023年起直升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以取得毕业成绩。
9.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10.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机关辖区内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考试院。
3.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2022 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体卫艺发〔2022〕1 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体卫艺发〔2022〕2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4.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四、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中职校的现代职教体系 “中职与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
(2)第一批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分配及统招计划;第二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艺术特色班、国际课程实验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区域计划、市一女中;第三阶段录取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市六高中、锡东高中、怀仁高中、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立人高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统招计划。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有关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
(4)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2.志愿填报
(1)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3)志愿填报方式。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 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4)提前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置1个志愿,统招类设置2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1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2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
(6)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设置2个志愿。
(7)第一批次第三阶段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3所本批次(阶段)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高中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高中。
(8)第二、三批次各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各填报1至3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9)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签订预录取协议但未达到热门高中自主招生和科技特色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为合理引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3.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录取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方式,以志愿先后为序。第一批次第三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5.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6.对提前批次、第一批次3个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计划,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最低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7.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初中校于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8.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9.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招生方案及预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10.录取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公安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 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教育局、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无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11.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七、新生入学和复查
1.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国家、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应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3.对按计划录取、经入学复查合格的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及时为新生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并认真履行应尽的管理教育责任,相关工作实效将作为复评和其他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八、招生管理
中招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1.市教育局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局长统筹协调。同时,设立招生工作接待组,在招生录取工作现场接待考生和家长来访;开通热线电话,答复咨询,处理投诉。相关地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正派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
2.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中考考场设施与环境,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3.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凡通过新闻媒体刊播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初中学校毕业生名单、住址、联系电话,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4. 实行自主招生和完中直升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确保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5.中招工作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加盖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6.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7.各地各校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实施,招生意见及录取结果须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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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江苏中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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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中职学生)一、学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957
高校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山水西路88号
二、学院综合介绍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位居经济发达的领军城市-无锡,坐落国家著名风景区,是江苏省苏南第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自1998年创办以来,学院根据国家经济实力最强劲的长三角地域旺盛的人才需求,倾心培育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技能人才。
特色鲜明的四大品牌专业群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与管理学院、新英格兰学院、国际商学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数字艺术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和继续教育学院8个院系。设立了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与审计”、“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技术”、“航空服务”为核心的品牌专业群。这些专业群在省内高校中独具特色、优势突出:
汽车类专业群:全球三大车系——德系、日系、欧美车系技尺歼搏术培训中心已落户南洋,接轨国际前沿的专业技能学习。这在全省高职院校是比较少见的;
建筑类专业群:大力推行双证教育,学生毕业时除毕业证书外,还可获得建筑业5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书。
机电类专业群: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全面推行“企业委培、工学交替”模式,将国际化生产技术、流程、标准等引入教学内容。学生同时还可获得合作企业高额学费资助;
会计类专业群:建立“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助理管理会计师证书” 、“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证书获得率高达90%,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同时,学院在苏南20余家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建立了实训、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最前沿的两大教学模式
学院借鉴德国、北美先进职教经验,推行“双元制”、“工学交替”两大教学模式。
——双元制教学模式:在汽车学院,学生大二年级即与企业签订就业培训协议,并以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进入我院“通用”、“奥迪”、“本田”、“大众”汽车技术培训中心学习。毕业时不仅可获得“汽车维修检测师”等十大资格证书,更可凭借获得的各大高端品牌汽车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书,在江苏、浙江、山东各大4S企业比较顺利地就业。
——工学交替模式:我院受企业委托,在机电类专业、酒店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推行“多学期、分段式工学交替”等教学新模式,定向培养人才,让学生掌握更全面的实践能力、更强的就业竞争力。企业同时提供高额学费赞助,学生减少了学习成本和家庭负担。
坚实的就业保障、宽阔的深造途径
学院与12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职业体验基地,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前景。与社会无缝对接的培养模式深受广大企业欢迎,而且由于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而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稳居98%以陵祥上,其中78%的毕业生在苏南就业。
学院全面推进“本科工程”,通过 “专转本”等途径,使我院有意愿提升学历层次的学生本科获得率达到90%以上。
广泛的社会认同度
我院是国家劳动保障部授权的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无锡培训中心、考试站;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无锡首批实训和培训机构。学院“汽车技术服务实训基地” 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高职实训基地”、首批“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2009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高职院改宽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创新实验基地”。学院多次被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5)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1、学费:
普通类、艺术类专业:13000元/年。其中,实施“企业委培、工学交替”教学模式的专业:学生每年均享受6500---8400元学费资助。
2、住宿费: 1300元/年
八、对学生奖、助、贷及优惠政策
(一)资助政策: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南洋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及技能单项奖励。
4、企业奖学金:中锐奖学金、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苏州东山宾馆等给予1000元-40000元不等奖励。
学生的获奖面高达40%以上。
(三)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办理最高额度6000元无息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 85553200 、85553199
传真:0510—85553950、85556621
2、邮政编码: 214081
3、学院网址:
4、学院招生QQ: 107297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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