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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办大学招生方案(民办大学怎样录取招生)

admin 2023-04-29 68 抢沙发
江苏民办大学招生方案(民办大学怎样录取招生)摘要: 2022年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由台湾政行校企各界贤达人士共同投资兴建的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环境...

2022年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由台湾政行校企各界贤达人士共同投资兴建的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团队完整,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院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963,江苏招生代码:1973)

校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

批准成立的时间:2005年5月

批准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院校简介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复〔2005〕25号)、教育部备案,由台湾政行校企各界贤达人士共同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全力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的全国百强县之首——江苏省昆山市,校园优美,环境清新,交通便捷。学院设有工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现代服务学院、管理学院共4个学院。获批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三、工学结合专班介绍

工学结合专班是学院融合台湾建教合作成功经验与大陆职业教育精髓创建的一种新型多元化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构建将专业手毁腊学习规律与岗位技能标准结合的“三阶段培养模式”;将企业内训机制、岗位技能等与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相结合的“三课程体系”。

四、招生专业

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1.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且未被之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普高批次的志愿填报。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

六、录取规则

1、江苏省普通类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

2、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本省艺术类录取规则:省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类别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注册的专科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 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 医学、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

2.工学结合专班学生个人自缴学费部分7000元/年,余额部分由企业助学金抵交。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毕滑,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500元/年

九、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余做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校领导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执行,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12—57800788

2022年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社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素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院校国标代码:12918

院校江苏省代码:1959

院校名称: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职业院校。学校积极实施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强化实正梁铅践训练,满足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报考要求

1、考生需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

2、语种要求:我校对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4、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艺术类(美术)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渣哪数线。

2、江苏省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如排序结果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和特长等择优录取。

3、江苏省外录取规则: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对进档考举好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000-1400元/生.学年。

六、毕业文凭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其他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由于我校在外省投放专业计划有限,江苏省外新生(普通类专业)报到时可根据自己特长和兴趣适当调整就读专业一次。

4、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学校按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5、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由纪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九、招生咨询方式

1、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80号(火车站乘83路公交车或市内乘206路、26路公交车直达)

2、咨询电话:0510—85528802;监督电话:0510-85528805;传真:0510—85528802

3、邮编:214000

2022年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对象、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7,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 江苏 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北路288号。

第四条 学院简介: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 专科学校 。学院秉持“厚德、重能、实用、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 就业 为导向”的办学理念, 努力 为学生成人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三循环递进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院名称为: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专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团队,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烂宴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区域主任由学院聘任。

第九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 校招 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基蔽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外省普通类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内外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美术类统一考试,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录取。其它事宜参照普通类录取原则进行。

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由于我院在外省投放专业计划有限, 新生 (普通类专业)报到时可根据自己特长和兴趣适当调整就读专业一次,我院不收转专业相关费用。

(2)在录取期间,进档考生如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经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协商后,我院有权做搏历州退档处理。

(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建议如下:

身高:女162cm—172cm,男172cm—182cm;体重(kg)=身高(cm)-105至110;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纹身;口齿清楚,听力正常,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无明显内外八字、O型腿;无精神病史、癫痫、传染病等。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规定标准收取 学费 (币种: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 理工 科类14000元/生。学年, 医学、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 1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 学习 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300—4300元/年。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特殊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无经济来源的孤儿、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或灾害造成家庭无能力缴纳学费等的学生,就读校企合作班仍无法缴清学费,则由街道、乡(镇)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出具证明,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其解决困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12000元/生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北路288号,邮政编码:215311

免费咨询电话:400-828-1969

招办直线:0512-57650530

招生监督电话:0512-57650544

咨询QQ:113 113 4499

学院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建于1999年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开设了19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0个省进行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0;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由南京医科大学自主创办并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于2013年迁址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19个专业(23个方向)。学院现有20余所教学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80余所教学基地资源。

第五条 学院主要面向江苏及江苏以外的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由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院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兆氏耐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核梁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学院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族春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院参照国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多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类165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费用,具体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222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招生传真:0518-80689787

微信公众号:南医大康达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监督电话:0518-8068953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按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2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2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62 江苏代码:1971

三、学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办学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号邮编:215123

六、招生计划:具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允许的范围内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课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方式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明确综合分计算规则时,则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作为综合分。

4、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政策,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我校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5、考生体检须纤绝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6、由于我校在铅竖配各省(市、自治区)投放专业计划有限,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学校全部专业。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及专业范围内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调整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调。

八、收费标准:

1、学 费: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专业2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26000元/学年

2、住宿费:2200元/学年

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九、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相关成绩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和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大专学历证书。

十、学院奖贷助学机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若干企业或社会人士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等。

十一、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办理槐指户籍迁移手续。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考生录取情况可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我院招生网查询。

2022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专业招生不限制语种,没有男女比例要求,具体招生要求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判启禅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英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等),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教学环境。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旁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住宿费、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0511-903 0511-88979068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798176

电子邮箱:jjxyyb@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掘尘。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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