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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招生江苏(民航招生系统)

admin 2023-04-29 73 抢沙发
民航招生江苏(民航招生系统)摘要: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江苏招生比例。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江苏招生比例为1...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江苏招生比例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江苏招生比例为1比1。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培养纳明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1981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计划,是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工、管、理、经、文、法、艺7个学科门类,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4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民航主要业务领域,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培茄蚂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乘务学院是中国民航大学直属二级学配埋院,现开设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本科专业,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两个高职专业,其中空中乘务专业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首家设立,2011年增设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2020年获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本科专业。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乘务学院在办学理念、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形成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认可,已为国内外多家航空公司输送优秀的空乘和空保人才逾万名,被誉为“国内乘务人才培养的摇篮”。现有民航局公安局认证的航空安全员培训基地。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团队意识等必备的职业素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是一所独立办学的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切实贯彻“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国标代码:13655。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顷正)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总计划。

第十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冲悔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根乎李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报考我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及相关专业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排序规则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评价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高考文化分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统考专业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江苏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浙江省、贵州省)、广播电视编导(江苏省),数字媒体艺术(江苏省)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省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行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若生源所在地有省级统考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考生进档后按校考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

1.飞行技术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江苏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安徽省科类要求为理科。

2.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当地当年高考文化总分60%和英语单科总分60%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嵌入式培养方向17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3.如江苏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五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编:211156

咨询电话:025-87190011,87190811       传真:025-87190800

监督电话: 025-87190087

招生网址:/jczs

电子邮箱:nhjcxyzsc@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要求

有一下这些条孝袜件。

1.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薯慎乎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不低于0.7、双眼远视力不低于1.0(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7.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8.安全工程专业(航空油料储运安全):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9.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0.英语专数悉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11.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校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江苏考生报考细则请详见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

2022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逐步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备调试技术、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确立“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发展学生、促进就业”为中心,致力于引导学生成人,陪伴学生成长、服务学生成才。学院以“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培育未来航空产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460601)、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460608)、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4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空中乘务(500405)、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航空物流管理顷派(530803)、飞机结构修理码物(500413)、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4606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0407)、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460602)、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430604)、  民航运输服务(500401)、民航通信技术(500402)、无人机测绘技术(420307)。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迟乎液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山东省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或《山东省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其他专业无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和文史类分类录取,浙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其中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若以上相同,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为准(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工科类专业     53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四至六人间、空调、独立卫生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镇价费[2014]109号)。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勤工俭学: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

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传真:0511-80821600

电子信箱:14568@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监督邮箱:14568@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019东方航空在江苏招生人数

70人。根明散据东航发缓槐贺展战略需要,2019年度计划扰派在江苏地区招收70名高中飞行学生(理科68名,文科2名)送东方航空大学培养,学成毕业后回东航工作。此信息来自东方航空大学2019年招生公告。

江苏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标准2022

2022年江苏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标准

各县(市)区招办,各有关中学:

为做好2022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的2022届初三应届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但未取得我市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中考报名前将初中学籍转入我市,方可报名。

3.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籍生慧册滚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市统一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

2022年中考报名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详见附件1《徐州市2022年中考报名表》),考生或报名点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报名点学校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交给考生核对签字后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确认信息后完成报名工作。

市教育局基教处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名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所有在籍的2022届初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后,方可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参加中考录取。

往届生和转入生的报名方式为:

1.往届生:在户籍或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有就读学校的往届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其他往届生于3月10日至14日持初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或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在各县(市)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姿慧

2.转入生:学籍在徐州大市之外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在3月14日前到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基教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后,在转入学校报名;具有徐州大市学籍,但学籍和户籍地不在同一招生范围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于3月10日至14日持学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在各县(市)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三、七、八年级音乐、美术平时成绩的采集

各报名点学校须在3月10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导入考生的七、八年级音乐、美术平时成绩,该成绩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中打印,由学校交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外地转入考生将转入前学校出具的七、八年级音乐美术成绩证明交报名点学校,由报名点学校录入,成绩证明由报名点学校留存。

四、美育测评免考、外地美育测评成绩转入的申请

符合美育测评免考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徐州市2022年中考美育测评免考申请表》,同时提供视听、言语障碍相关的残疾证明,报名点学校在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考生免考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3月17日前由县(市)区招办汇总至市招办审核、认定。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成绩按C等级计算。

在外省、市参加美育测评后转入我市的考生,符合成绩转入条件的考生可将美育测评成绩转入我市,由考生本人填写《徐州市2022年中考美育测评成绩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供当地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报名点学校在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考生成绩转入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3月17日前由县(市)区招办汇总至市招办审核、认定。

五、体育测试选考科目的采集

体育测试选考科目的采集和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各县(市)区的考生体育考试项目按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有关体育测试的组织工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评语的采集

各报名点学校须在3月10日前完成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评工作。在中考报名前,由学校负责录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须附加说明,说明“不合格”的原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的考生方可被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

七、报名考试费用的支付

2022年中考报名费、文化考试费及体育测试费在中考报名时收取。报名费每生12元、文化考试费每生54元、体育测试费每生9元,每生合计应交报名考试费75元。

今年我市中考报名考试费继续通过网上支付。支付平台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线支付平台和微信支付平台。网上支付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4日,网上支付提供集体支付或个人支付两种方式,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支付,也可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报名学校,由报名前余学校集中支付。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务必记清并妥善保管考籍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并对用该考籍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所做的一切操作负责。考生的考籍号作为美育测评、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体育测试、中考文化考试、艺体特长生专业加试等考试的唯一标识,以确保成绩合成、统计及录取的准确性。

2.为指导广大考生科学、合理地填报中考志愿,市教育局今年继续编印《2022年徐州市中考指南》,该书将于5月底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定价16元/本,面向考生征订收取成本价10元/本,考生自愿订购,考生可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是否订购。《中考指南》征订费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中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中考报名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思想重视,职责分明,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对考生报名信息要反复检查核对,并经考生本人确认,确保中考报名工信息采集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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