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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35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摘要: 教高〔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

教高[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有关部门:部省共建高等教育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期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时代背景下,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财政部2023 年2 月21 日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和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学科专业结构和质量直接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有效性和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中国特色现代化,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世界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2、工作原理

——服务国家发展。面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想国家之所想、解国家之所急、响应国家需要,建设强国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和专业。

——突出了它的优点和特点。以新工科、新医学、新农业、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强化优势学科和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优化特色学科和专业,实现分类特色发展。

——加强协调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训、评估等协作,实现学科专业、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20%左右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建立新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的学科专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学科特别是理科和基础医学本科专业比例进一步提高;建成约1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约300个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重要作用的学科成果。突破性地形成了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的专业集群;建成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工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优秀工科学院;建成一批专业学院,自主培养人才能力显着提高。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突出,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独立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有力推动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建设一流人才阵列和一流大学体系,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2.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建设

4.加强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高等学校要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需要,做好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学科、专业的优化、调整、升级、置换和新建工作。要把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职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

5.加快一流学科建设。高等学校要打破常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服务国家治理新领域、新方向,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影响世界的标杆学科。要打破学科、专业之间的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多层次人才培养水平。 ——渠道资源筹集机制,搭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6.深化工科新学科建设。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新工科专业、工科专业新要求、交叉融合、新创新”,深化新工科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新工科专业建设。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进行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的前沿成果和最新要求融入到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过程中。加大与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调的学科和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学科交叉结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科学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7.加强新型医疗科室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加快构建服务全生命周期、全健康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围绕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面改造提升现有医学专业。积极适应医药和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急需专业。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医学与理、工、文等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医学+X”等新兴学科和专业。 X+医学”。

8.推进新农业科学建设。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推进农林学科供给侧改革,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农业相关学科。服务国家种业安全、农田保护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治理、乡村建设等战略需求,以及森林康养、绿色低碳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开设了生物育种、智慧农田、种子科学与工程等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积极推动农业与工业、农业科学、农业医学、农业文学等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和创新发展,培育涉农新兴专业。

九、加快新文科建设。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努力回答有关中国、世界、人民、时代的问题,展示中国道路、中国治理、中国原则。推动文科、文理、工农医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新兴文科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转型升级。加强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创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和重点语言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积极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国力强盛,文化繁荣发展。推动文科专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递、能力培养的统一,打造文科专业教育中国范式。

10.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理科专业,适当拓展天文等紧缺理科专业布局。精准推进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和专业建设,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八年制临床医学一体化教育改革。系统推进哲学、历史学等文科基础专业建设,推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流派形成。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适应“强基础、注重应用、培养特色”的要求,分类别推进基础性和应用性人才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地方高校要拓宽基础学科应用导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探索设立“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

11.完善学科和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上要遵循“先广后深”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计划,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备雄厚的师资、教学条件、实习基地等,确保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我评价,建立健全学科、专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总体建设与调整、子专业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的协调和管理

12.加强学科专业设置协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应当制定地方和部门所属高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地方和部门所属高校设置学科、专业。综合运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等,促进所属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协调力度,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充分发挥学位授权自主评审功能,推动独立评审单位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13、严格纪律和业务检查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对所属高等学校新设学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标准等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限制招生并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低的要责令停学并限期整改。

14、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评价。国家和省级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反馈预警、人才利用评价等工作,及时发布区域和相关重点行业、行业人才需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大学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的匹配度评估,及时公布当地优先发展和滞后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建立健全招生、培训、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

四、优化国家学科专业宏观调控机制

15.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目录的引导作用。实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和专业目录,完善一级学科设置,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统计编制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指导目录,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股本科专业和特色专业目录。

16.健全纪律和专业管理制度。落实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和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管理办法。定期编制急需的专业指导和发展清单。修改本科专业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明确高等学校申请注册(核准)的专业必须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准备(申请)应提前一年进行。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完善退出机制。高校连续五年未招收学生的专业,予以取消。

17.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运用。完善学位授权审查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核查,提高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守住学科专业质量底线,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标准和实际人才培养动态制定计划。充分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估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指导学科专业建设和质量监督。

18.加强示范领导。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培养行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千计划”,树立学科和专业建设标杆。推动分类评价,基础学科专业更加注重科教融合,应用学科专业更加注重产教融合,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发展各自特色和水平。开展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确保资质、提高标准、追求卓越。

19.深入实施“国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双一流”建设高校、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部署一批急需急需学科和专业,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显着提升。

20.加强专业学院建设。在学术基础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学中建设30所左右未来技术学院;建设300所左右行业特色鲜明、与行业联系紧密的现代工业学院;结合相关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高校立足特色优势,建设示范集成电路学院、特色示范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密码学院、示范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制院校等。优势学科和专业。学院、国际组织学院等专业学院。推动专业(行业)院校进一步提升特色教育水平。

21.完善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行业人才需求,针对人才需求下降的行业开展学科专业。设置警报。

22、狠抓“一校一案”落实。各地高校要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地方高校的规划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其他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直属高校的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高等学校和地方政府应当报教育部备案。各地高校要结合年度学科和专业设置,于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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