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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部署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admin 2023-09-21 34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部署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摘要: 教学〔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建高等学校: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代表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试招生管理水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管理、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考试疫情防控、整顿考试作风和纪律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员。高等学校是学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别招生)的负责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分管责任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员。各地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务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地要建立各环节的风险排序和排查机制,健全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快速反应、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如何处理的决定,须报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教育部。

2.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高考团考防疫经验,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团考防疫要求,将高考团考防疫纳入重点各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时间,积极采取线上等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加强试卷准备、考点考场、阅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深入细致地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考试招生场所、防疫物资和场地设备进行消毒。原则上安排接种人员服务检验工作。按要求,每个考点配备一名防疫副考官,并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和隔离设施。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而造成疫情蔓延的底线。考前出现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整相关团体考试防疫措施,确保考试组织工作做好。

3、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各地、各学校要把安全保密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命题、试卷、运输、储存、分发、考试管理、阅卷阅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管理,确保绝对安全的试题和试卷。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重点开展净化考试相关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代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标准化考场管理,维护升级设备,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进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格防范考生禁止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设备等进入会场。严肃考风和纪律,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场巡查和考场录像回放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招生机会均等

4、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关注力度。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录取机会、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考生省份倾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地方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重点高校专项计划,严格申报要求,加强资格审查,优化招生程序,推动专项优惠政策落实。自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申请专项项目的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招生的考生信息返回生源省份。

5.安排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参加高考。各地要加强高中、高考报名政策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提前进行彻底检查,根据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非户籍子女随迁的注册员工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去往地录取条件的考生,去往地省属高校招生委员会要积极与出发地协调妥善处理。原则上返回出发地参加高考。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对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转移、伪造户籍、学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取得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中学在新生招生等关键节点让学生和家长熟悉高考报名政策。

三、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改革

6.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加强改革协调,促进教学、评价、考试、招生有机衔接。要加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进一步引导学生从有利于学生未来成长发展的角度科学合理地确定所选择的学科。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全部开设国家必修课程并开放全部课时,不允许学生提前选科。尚未启动改革的省份要认真学习改革省份的经验,改善基础条件,研究谋划地方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启动改革的准备。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的衔接,进一步优化选科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唯一的招生模式。标准。

7.深化考试内容改革。 2022年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发挥高考命题的积极引导作用,构建和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文理考试内容体系。按照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考核,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答题”。各地要加强国教考试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激励保障机制,提升国教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

八、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来基础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坚持试点定位,重点选拔真正对基础研究感兴趣、有培养潜力的学生。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高校考核时间,完善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考验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归纳演绎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对科学探究有浓厚的兴趣。要加强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和管理,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畅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渠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9.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各地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省际统筹,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安排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维护分类考试主渠道。要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重点布局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训要求高、就业质量高的专业。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坚持立德树人、德艺双修、面向实践、增强能力的原则,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高素质的技术和技术人才。高职院校分级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春季举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分类考试的规范管理,加大对高职院校组织考试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加强招生招生规范化管理

10.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各类问题。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的监控和运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招聘信息安全。

11.严格入场管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各地要加强高校招生批次管理,不得擅自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为本科提前批次招生。严格规范大型招生活动。培养计划不合理、不充分或者招生与培养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进行大规模招生。高等学校要规范招生公示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中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使用贬义、夸大、庸俗等不当语言和方式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利用新生高额奖学金、非法承诺录取等方式竞争入学。抢学生。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送达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送达安全、及时、准确。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12.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监管职责,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考全过程的监管,考试、录取。要认真审核省属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和地方普通高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场混乱、严重作弊、严重违规招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3、优化候选人咨询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保驾护航行动”,在考试招生全过程中为考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高考期间,要加强公共安全、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氛围。环境。填报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小学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积极采取研发志愿者申请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要加强考生志愿申请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存个人信息,严格防止志愿者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向考生自愿提供申请咨询服务来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自愿报名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对违规收费、价格欺诈、虚假信息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宣传,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报考辅导”骗局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热线和咨询热线,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4.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地高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查询、温馨提醒等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和大学录取分数的发布,坚决扭转单纯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评价院校的做法。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刊发、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喜讯” 、“高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严禁地方政府、学校、培训机构根据高考成绩对师生进行奖励。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发布年级、班级、教师的录取指标,不得将录取率与教师评价、职称晋升挂钩。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时,应当坚持简洁、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请将此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省属高校。

附件: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教育部

2022 年1 月27 日

----点击下载:202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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