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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28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摘要: 教职成厅函〔2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

师资发展办函[2021]9号

教育部门(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局)、农业农村(农牧)部门(局、委)、退役军人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局:

高等职业教育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职业技术教育顺利完成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入学考试

各地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办学条件等因素,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分校招生计划。指导学校优先设置适合扩招群体特点的专业,指导学校安排好分专业招生计划。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生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质量为本扩招”要求建立健全省级统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加强对各类学生的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在鼓励退伍军人的基础上农民工、下岗人员、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工作群体报考,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报考。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加大对组织学生报考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继续协调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考试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和招聘工作。

2、提高教学质量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后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教司函[2019]20号)。严格落实“标准不降低、模式多元化、学制灵活”的原则,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双元”教育,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模式,实行多重评价,严格控制教学质量。各地要引导学校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设门类齐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深化师资、教材、教学方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加强对退伍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日常管理,规范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编班、科学管理,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三、做好就业工作

各地要落实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政策,多渠道为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创造就业。鼓励各地多渠道招收毕业生下乡就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各地要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加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获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就业技能。

四、改善办学条件

各地要摸清办学基础,把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提高教师对不同来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工业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的教学渠道,促进工程技术人员、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工业企业教师双向流动。职业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行业和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联动,继续实行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各地按要求定期向教育部报送招生数据。各地要系统梳理两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做法,在招生考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规划制定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典型经验。各地要加强对职业院校的监督评估。加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统计认定。要加大高职院校扩招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普通高校专科扩招、本科职业教育试点等有力政策,有效组织动员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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