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职成厅〔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进一步规范和...
教教部[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管理,引导高等学校依法设置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 年1 月22 日
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