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admin 2023-09-21 33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摘要: 教基厅函〔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的地方学生...

教育和基础教育司函〔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打击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学生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十分恶劣。为持续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教育部制定了《防止中小学生欺凌现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待。执行彻底。请各地及时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报告落实情况。

教育部办公厅

2021 年1 月20 日

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将开展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一批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找准工作死角,编织坚强联动网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安全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查处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中小学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预防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处罚、条件保障等情况。学生欺凌行为管控,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进行全面排查,与家长深入沟通,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以及与同学的关系,及时发现欺凌事件的苗头或隐患,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作出反应。欺凌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或隐患,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消杀工作,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防控风险,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有必要对近年来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处罚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处罚工作机制。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情节较轻的,学校和家长必须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警告谈话。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告教育、训诫。对施暴、犯罪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其表现应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学校应对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疏导。

(四)规范欺凌举报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举报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一旦发现学生受到欺凌,应主动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应相互通报并及时调查处理。对于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社会高度关注、社会广泛影响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向教育部业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涉及人员等)以及采取的措施。举报内容必须准确、客观、详细,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必须及时更新报告。

(五)切实加强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宣传解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将防治学生欺凌问题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的腐蚀影响。

(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其他地区应该吸取教训,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定防治学生欺凌行为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负责人的责任。教师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防范机制,制定学校或年级(班)层面的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制度、同学间互助制度、紧急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生安全保障体系。班里的官员扮演法律和秩序副校长的角色。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评价,作为优秀评价的前提。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的处理情况。对玩忽职守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各地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排查排查工作,查找当前学生欺凌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将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是集中整顿。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欺凌事件,完善防控机制和制度措施。将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是监督检查。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将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部署。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行为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有效成效。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完善防控措施。积极构建综合防控体系,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推进,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和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举报和揭露。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舆论,防止过度夸大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监管机构应当将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纳入学校监管责任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地区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