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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3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所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一[2017]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为进一步调整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可按照“6号文”要求,优化调整2018年项目结构。调整后的项目不得超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

二、项目调整要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利于竞争、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优化高水平体育项目规划布局。承担柔道、棋牌、攀岩、摔跤等4个项目建设的学校,除少数承担国家队建设任务的学校外,2019年将停止招收这4个项目的学生,并鼓励其调整适应。更受欢迎的项目如足球。承担定向越野、龙舟建设项目的学校必须在两年内对足球等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校园知名度强、增强体质效果好的项目进行调整。

3、按照“6号文件”确定的“严格控制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建设总量规模,现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总数原则上不再增加”的总体要求。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和发展校园冰雪运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请组建冰雪运动队。各地可在现有总规模内对校际建设学校和项目进行结构调整。除足球、冰雪项目外,各校原则上不再开展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各院校须如实申报2018年各项目是否分男女队;沙滩排球不属于排球项目范围,如需建设,须单独申报;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不再单独有其他足球队;篮球仅指五人制篮球项目。

5、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如需新增和调整,新调整的申报学校和项目须按照《“新申报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执行按我部发文(教体艺[教体艺]2010年第3号)进行自评,并将相关书面材料(可包括省级部门初审意见)和电子版报送至2018年9月10日前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教育部体质健康与艺术教育司体质处),电子版注明学校名称+要添加(调整)的新项目。同时,9月10日后,请于10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学校体育部网站,并一并提交相关网站域名,供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我部将组织相应的项目专家委员会,根据报送材料和网站相关材料,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评估,然后反馈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联系人:徐红、朱红松,邮箱:xuho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8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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