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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3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所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一[2017]6号),进一步调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如下:

1、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可按照教育体育艺术6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项目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新增和调整的项目不得超出世界范围。大学生运动会赛事和全国学生运动会赛事。

二、项目调整要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利于竞争、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优化高水平体育项目规划布局。目前已有项目。如果不属于大运会项目、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或者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者生源严重不足,相关高校应主动制定学习计划,逐步调整或暂停招聘。中央高校要发挥带头作用。调整或暂停棋牌、赛艇、摔跤、攀岩、柔道、龙舟、定向越野、手球、垒球、棒球、橄榄球等相关运动项目的招收。鼓励高校调整适应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像足球这样的项目在校园中比较受欢迎,对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效果也比较好。

3、根据教育体艺六号文件确定的“现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总数原则上不增加”的总体要求,建设学校总数不增加,各地可在现有总规模内开展校舍建设。项目结构优化。除足球项目外,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增加。现有项目5个以上的高校不再新增项目。

4、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如需新增或调整,新调整的学校和项目须按照《核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教育、体育、体育等)进行申报。学部发函〔2010〕3号)进行自评,并于8月2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可包括省级部门初审意见)和电子版报送教育部审核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教育部体质健康与艺术教育司体质处),电子版注明学校名称+新需增加(调整)的项目,同时请将相关材料于10月1日前上传至我校体育部网站,并一并提交相关域名(http//)供专家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我部将组织相应的项目专家委员会,根据报送材料和网站相关材料,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评估,然后反馈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联系人:徐红、陈红新,联系邮箱:xuho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7 年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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