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教发厅函[2016]4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教育发展部函[20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批准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现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45所实施院校教育院校注册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
这是一封特别的信,旨在通知您。
附录:
1.新建实施职业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名录(37所)
2.实施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更名、合并、撤销登记名单(8所)
教育部办公厅
2016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