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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4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摘要: 教学厅〔2005〕7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

教厅〔2005〕7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教育厅(教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部同意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高校2005年起,各地区将在内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部分高等院校还将招收内地预科生和研究生。大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本科自费学生的办法(一)录取学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2) 提出申请的考生参加北京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可报考香港相关招生学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六所单录取院校)考生报名及咨询事宜香港)负责招生学校。具体报名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经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协商后,由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考生的报名工作由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招生咨询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相关省级招生办协助组织实施。 (三)信息传输香港六所单招生院校负责将考生的申请信息及时传输至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本地招生成绩以及第一批、第二批招生控制成绩传递至香港六所单招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与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之间信息传递的内容和方式按照内地普通大学招生相关信息传递的要求执行。 (4) 录取程序由香港8所招生学校办理。其中,香港6所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校面试成绩录取新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自2005年起实行电脑化远程在线招生,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应将其纳入首批招生。调整比例由学校与相关省招生办公室协商确定。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要充分关注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招生工作,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招生工作完成后,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将香港八所招生学校的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工作司)备案。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机构)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的办法(一)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办法1、招生学校: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也可直接向澳门五所招生学校报名。 3.信息传输:澳门五所招生学校负责将在其学校直接报名的考生信息传输至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各省招生办公室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将所有报考澳门五所招生学校的考生的高考成绩、报名表、当地招生控制分数等信息以快件方式寄至各招生学校。 4. 入学?澳门5所招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学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二)招收研究生办法1.招生学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2.招生公示、咨询及招生规定每年3月1日起,三校招生澳门学校可委托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公布各学校的招生规定及专业。提供简介、报名申请表等相关信息以及招生宣传材料,供考生查询。同时公布学校招生网站,供考生直接咨询。 3. 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及澳门三所招生学校的招生细则上公布后,考生可下载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直接将相关材料寄至招生学校的招生学校。 4. 申请审核及录取澳门三所招生学校直接受理和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并决定是否面试和录取。如遇面试,招生学校将联系内地高校提供场地(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并负责提前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澳门三所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入学及奖学金生的人选(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请人不予录取)。招生学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发送给考生。 3、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招生公示、咨询及招生规定。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向当地考生宣传介绍港澳地区招生学校和招生办法,并协助招生学校接受考生咨询。同时,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还将受招生学校委托,公布各学校的招生规定、学校及专业介绍、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方便考生报考。四、招生来源省份及生源范围港澳地区13所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高等院校面向内地17个省(区、市)招收学生。具体省份为: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澳门招收研究生的三所高等院校在上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生源包括上述17个省份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也在上述17个省份的。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可招收户籍在上述17个省份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5、香港、澳门学校申请材料。入读香港、澳门高等院校的新生,须出示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到香港就读还须出示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证明) 。因私前往香港、澳门的,到居住地公安局办理入境许可文件。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不取消内地户口。 6.新生名单登记。港澳高等院校将于9月底前将全部注册学生名单报送教育部(港澳台办、高等学校学生司)。辅助办公室统一发送。七、学生管理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和遇到紧急情况时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八、学历和学位内地学生在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取得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得到内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九、毕业生就业内地学生在港澳高等院校就读,毕业后可以自主选择职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就业。 2005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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