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考试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
二.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三.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组织保障
1、个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个人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个人招生推广、报名、信息审批、报名资格审核、新生录取、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3、考试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存放试卷,并负责搭建考场、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评分、评分。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现场安排;负责住宿、膳食、医疗等后勤保障。
5、保安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押运、保管试卷,配合考试工作组维护考试过程秩序和安全。
6、笔试面试组:负责笔试试卷的准备、准考证的发放、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评分、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的创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结果总结、审核。
四.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高中学历的社会工作者、复员军人。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