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招生制度,并负责处理相关问题按照当年自主招生招生政策执行。
2.除单独招生计划中明确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考试的语种。但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将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对于招生时对外语单科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所选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在学院招生简章上公布。就业信息网站。
3、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同级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
5、招生过程中如出现类别计划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6、自主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的,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获得竞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学校报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单次入学考试。
2、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其资格经省教育厅核定,由高职院校公布,并通过教育部高考平台公布后,申请人即可被相关高职院校面试录取。
3、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组织保障
1、个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个人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个人招生推广、报名、信息审批、报名资格审核、新生录取、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3、考试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存放试卷,并负责搭建考场、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评分、评分。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现场安排;负责住宿、膳食、医疗等后勤保障。
5、保安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押运、保管试卷,配合考试工作组维护考试过程秩序和安全。
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监督其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7、笔试面试组:负责笔试试卷的准备、准考证的发放、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评分、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的创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结果总结、审核。
4、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单招专业
1.专业名称:工商企业管理,单招生计划数:806,专业名称: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单招生计划数:150,最低录取分数线:180,学费:6600
7、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单招生计划数:165,最低录取分数线:145,学费:4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