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外函〔202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我部对2020年下半年各地上报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教外函[2021]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我部对2020年下半年各地上报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审查、研究,决定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佛罗里达大学统计学本科教育项目等51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函》另行制作颁发。
请你们部门(委)加强管理,引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依法依规办学,有效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落实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成效。
附件:
一、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51个)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函(另发)
教育部
2021 年3 月26 日
----点击下载:1.已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清单(51个).xlsx点击下载: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docx